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贩毒案由谁主审,谁审理贩毒案件

贩毒案,顾名思义即毒品犯罪案件,它是指具有非法持有、走私、贩卖、运输等行为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构成要件的罪行,因为毒品犯罪多环节,多形态,关于毒品犯罪的管辖问题也一直是比较棘手的问题。针对贩毒案由谁主审之管辖问题,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一、贩毒案由谁主审管辖问题之“犯罪地”、“被告人居住地”的范围由于不少毒品犯罪往往包括走私、制造、运输、贩卖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可能涉及不同地域,而且毒品犯罪大多是共同犯罪,参与犯罪的多个被告人也可能来自不同地区。因此,毒品犯罪的地域管辖,应当坚持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但是,考虑到毒品犯罪的特殊性和毒品犯罪的侦查体制,有必要根据刑诉法管辖规定,结合毒品犯罪特殊情况,对“犯罪地”、“被告人居住地”作进一步解释。即“犯罪地”可以包括犯罪预谋地、毒资筹集地、交易进行地、毒品生产地,也可以包括毒资、毒赃、毒品藏匿地、转移地,走私或贩运毒品目的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地等。“被告人居住地”,不仅包括被告人常住地、户籍地,也包括其临时居住地。二、贩毒案由谁主审管辖问题之跨区域毒品案件实践中,有的毒品犯罪行为往往涉及到几个省、市、自治区,而且多名共同作案人往往会来自不同居住地。依照刑诉法和前述规定,所涉及地域的有关司法机关对这些毒品犯罪案件均有管辖权,从而可能造成拥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之间的争议或者推诿,影响及时追赃、缉捕犯罪嫌疑人,影响及时起诉和审判,甚至产生拖延诉讼、超期羁押现象。为解决这一问题,公安机关对侦办跨区域毒品犯罪案件的管辖权有争议的,应本着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诉讼,有利于保障案件侦查安全的原则,认真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报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为保证及时结案,避免超期羁押,对已进入审查起诉、审判程序的案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管辖异议或者司法机关发现没有管辖权的,受理案件的法院、检察院应当报请其上级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精神指定管辖,不再自行移送管辖。由此可以看出,贩毒案由谁主审之管辖问题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当事人有此类犯罪行为,自身并不能明确界定主审机构、管辖地等重要问题。为了争取保护当事人的最大权益,应委托律师为其界定管辖机构,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力做到从轻、减轻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转正申请认定条件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转正申请认定条件一、一般纳税人辅导期转正认定条件1、辅导期内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


·如何注册商标流程
      商标注册的整个流程是必须具有法律意义的,也就是一种需要遵循法律的流程。想要注册商标的人可以向相关的部门提出请求,然后由相关的部门进行各方面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高判几年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高判几年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


·城镇居民医保办理的对象有什么规定
      说到城镇居民医保办理,就不得不提一下办理的程序,其实,只要掌握一定的方法,办理起来还是不难的。那么,城镇居民医保办理的对象有哪些呢?城镇居民医......


·敲诈勒索罪要赌债是否合法?
      敲诈勒索罪要赌债是否合法?一、敲诈勒索罪要赌债是否合法?敲诈勒索罪要赌债是不合法的一种情况,这是属于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情况。敲诈勒索罪数额认......


·诈骗罪判缓刑的条件都有哪些
      不管是什么罪名,对于判缓刑的条件其实都是一样的,但针对一些罪名,可能相关司法解释中对适用缓刑的条件作出了一定的限制。那罪犯构成诈骗罪判缓刑的......


·房屋质量不合格怎么办,如何处理房屋质量不合格
      我国要求开发商售卖的房产必须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但这也不能排除不会出现房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那么在遇到所购买的房屋质量不合格时,购房者该怎......


·对欠钱不还钱的人怎么办?
      对欠钱不还钱的人怎么办?如果有人欠钱不还,应先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符合申请支付令的条件的,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这......


·我国在醉驾酒驾的处理上是非常严格的
      我国在醉驾酒驾的处理上是非常严格的,也就是说在交警抓到有人酒驾之后是做怎么进行处理的,您都可以通过下面的内容进行了解,一般的醉驾是这样处理的......


·辞退员工没有辞退证明怎么办?
      辞退员工没有辞退证明怎么办?一、辞退员工没有辞退证明怎么办?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可以找原先的用人单位出具,如果拒绝出具的,可以向劳......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根据发生交通事故时违规人所承担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根据发生交通事故时违规人所承担的责任来确定的,一起事故中可能有一方是主要责任承担者,也可能双方都需要承担责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