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共同财产擅自处置有什么后果?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如果要追究的话,可以依法起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处理共同共有财产时,应当相互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私自处理的属于不当或侵权行为,一方认为对方侵犯自己权益的,可以维权,在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司法实践中,夫妻双方在处理日常事务时,应当互为代理(即代理人的行为直接视为被代理人的行为),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因此,在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进行处分时,相对人(第三方)有理由认为该处分行为是夫妻共同行为,也就是夫妻一方直接代表另一个方实施的处分行为,从而处分行为无论另一方实际上是否同意,第三方均无需返还,视为合同当有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七条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夫妻双方的共同同意才能够进行使用,但在和第三方交易的时候,往往一方是说明自己代表夫妻共同进行处置。如果第三方在不得知实际情况之下认为是夫妻共同处置的结果,那么第三方不需要将所交易的金额进行退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佛山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佛山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


·隐名股东确权后的权利有哪些
      隐名股东确权后的权利有哪些第一,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


·一、两个事实婚重婚罪构成吗?
      一、两个事实婚重婚罪构成吗?不构成,本身对于其中一个事实婚姻另一个法律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就有争议,更何况两个都是事实婚姻。若有一个法律承认的事......


·商标续展代理费用是多少钱?
      商标续展代理费用是多少钱?商标续展所需费用:官费人民币2000.00元/件(续展期内),如果你找的代理机构做代理续展,服务费一般是500—1000元不等;商标续......


·新婚姻法婚前股票增值是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新婚姻法婚前股票增值是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一千零六十三......


·取保候审后一般多久可以判刑?
      取保候审后一般多久可以判刑?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的一种强制措施,通俗的说就是先将犯罪嫌疑人从看守所里保释出来,等候审判。取保候审后,刑事案件......


·监护人可以擅自变卖被监护人房产吗?
      监护人可以擅自变卖被监护人房产吗?一、监护人可以擅自变卖被监护人房产吗?对于未成年人的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


·江苏物业合同诉讼时效有多久
      一,江苏物业合同诉讼时效有多久理论上是3年。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在物业服务企业书......


·上海法院起诉离婚材料需要哪些?
      上海法院起诉离婚材料需要哪些?1、结婚证原件。遗失的可以委托律师复议《结婚申请登记表》,并要求民政部门加盖印章;2、离婚起诉书。可以自写,也......


·农业公司税收政策优惠措施有哪些
      近几年国家对于农业的优惠越来越多,那么,农业公司税收政策优惠措施有哪些,在现今的经济发展中,国家对于税收的收取已经较为减少,因为经济发展的疲......


·在现实生活当中租房已经成为了我们必不可少的问题了,但是,租赁
      在现实生活当中租房已经成为了我们必不可少的问题了,但是,租赁合同到期之后如果不续约的话会有什么问题呢,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约承租方装修费用很大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