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保证原告是著作权人的主要证据需要有哪些?

保证原告是著作权人的主要证据需要有哪些?著作权权属证明一切能够证明著作权归属的证明材料。但实务上著作权权属证明主要是指著作权登记证书等国家机关的登记材料。提供著作权权属证明,证明效力最高的一般是各级版权局办法的著作权登记证书,除非有确切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除此之外的证据如果能充分提交,也可以证明著作权的权属。但这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因为作品的形式不同,证明方法也不同。比如摄影作品用底片或者数码摄影的原文件。文字作品用手稿等等。二、权属证明要说明权利渠道方式和权利范围有哪些?1.权利取得方式:选择著作权人取得权利的方式,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软件著作权是通过继受取得的,从下列方式之一中选择填写:a.转让,是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为著作权转让合同;b.继承,根据民法典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著作权中财产权利,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有效遗嘱、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法院的法律文书;c.承受:是享有原著作权的企业被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分立后其他企业享有著作权情况,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是企业变更证明及其他证明(合同、债权人会议决定和清算组织公告等;该申请软件已作过著作权登记的,填写原登记号;原登记事项作过变更或补充登记的,填写变更或补充证明编号。2.权利范围:选择著作权人享有权利的范围包括下述情况之一:a.全部权利:《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所有权利,且没有任何限制;b.部分权利:《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一项或者多项权利,并需要注明具体的权项。综合上面所说的,著作权就是属于拥有作品的人才可以获得此权利,但如果想要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就必须要有国家所颁发的证件,如果因侵权而走司法的程序,那么这些证书是可以很好的保障到自己的权益,这样才能算是合理、合法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私募基金备案了就是成立了是么
      私募基金备案了就是成立了是么一、私募基金备案是什么意思?1、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


·企业清算剩余财产是负数怎么处理的?
      企业清算剩余财产是负数怎么处理的??1、公司清算后财产是负数是不需要分配的。2、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网络诈骗的定罪证据有哪些
      网络诈骗的定罪证据有哪些?随着网络的普及,现在的犯罪分子已经逐渐将自己的思路革新,慢慢的向网络化靠近,将网络诈骗视为自己的新的领地进行开拓......


·聚众持械劫狱罪怎么判?
      监狱是关押和改造犯人的地方,都是有武警把守的,戒备森严。这种地方一般人靠近都难,更别说越狱了。而近年来,我国陆续发生过几起越狱事件,给社会造......


·刑诉法证人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诉法是我国的一部针对各类刑事案件的完备法律,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制度就是证人制度。在刑事案件中,证人的证言证词往往对案件的侦破有着重要作用。因......


·划线支票和转账支票的区别
      划线支票和转账支票的区别一、支票的种类(1)现金支票是开户单位用于向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的凭证。实务工作中一般在提取备用金时使用。(2)转账支票是......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出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出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


·工地农民工工伤赔偿能拿到多少1.医疗费赔偿金额
      工地农民工工伤赔偿能拿到多少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


·借钱电话录音能算证据吗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录音资料则属于视听资料证据的一种。按照法律规定,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而且......


·外村人如何落户本村
      需要户口迁入(出)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同意当事人户口迁入(出)的证明,其他证件及资料、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


·民间借贷案件向哪个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