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解除雇佣关系协议书怎么写?

解除雇佣关系协议书怎么写?一、什么是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依照我国《劳动法》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在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我国《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从该条立法来看,并未规定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应具备何种条件,只要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协议,便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从实践来看,协议解除具有以下特点:
  (一)双方当事人具有平等的解除合同请求权。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都可主动向对方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请求。
  (二)必须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而达成协议,才可解除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强加自己的意志于对方当事人。
  (三)协议解除不受约定终止合同条件的约束。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合同解除有哪几类
  (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
  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由上述内容可知,解除雇佣关系协议书的写法根据实际情况不同有不同的方案,我们为您总结了几类情况,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法律中对此也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和限制条件,您可以依照以上内容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参考,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合同法辞退情形有哪些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法的情形有: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申请了取保候审要开庭吗
      申请了取保候审要开庭吗取保候审不一定要开庭。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


·申请聚众斗殴取保候审是否可以
      申请聚众斗殴取保候审是否可以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对于聚众斗殴的行为,其实只有在情节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才会被认定构成聚众斗殴罪,那么之后......


·劳务派遣者工资待遇是多少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


·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即网络服务渎职罪。《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


·注册资本和破产债务有关系吗?
      注册资本和破产债务有关系吗?注册资本和破产债务是有关系的,公司破产后与公司的注册资金是有关系的,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属于公司的资产,如果股东不如实......


·民法典打印遗嘱没见证人生效吗?
      民法典打印遗嘱没见证人生效吗?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


·工伤认定 专用章是什么意思
      生活当中很多特殊的文书,如果没有专用章的话,可以说根本就不具备法律效力。就比如公司法人的专用章,税务局的专用章,还有社保局的专用章等。在某些......


·什么情况下要支付代通知金
      什么情况下要支付代通知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才可能支付“代通知金”:(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打架做伤情鉴定的时间是多久
      打架做伤情鉴定的时间是多久鉴定一般分为刑事伤情鉴定和民事司法鉴定。根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规定伤害案件的鉴定期限。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


·定罪量刑情节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对于一些犯罪行为,肯定是需要定罪量刑的,而且只有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才会对此进行定罪,否则任何行为都不会构成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