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定义、量刑】
第一百八十八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造成较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解释】本条是关于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分为两款。
本条第一款是对个人非法出具信用证、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根据本款规定,构成该罪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行为人必须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银行”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各类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包括除银行以外的各种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
2、行为人必须有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的行为。
本条所说的“违反规定”,是指违反了有关金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银行金融机构内部制定的一些重要业务规则和规章制度。“为他人”不仅包括为自然人,也包括为单位。“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根据客户(申请开证人)的请求或者自己主动向一方(受益人)所签发的一种书面约定,如果受益人满足了该书面约定的各项条款,开证银行即向受益人支付该书面约定的款项的凭证。简单地说,信用证就是开证行有条件地向受益人付款的书面凭证。“保函”,是指银行以其自身的信用为他人承担责任的担保文件,是重要的银行资信文件。
《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可以提供担保服务,但是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徇私向亲属朋友提供担保;《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如果人民银行或者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擅自为他人出具保函,都属于本条所说的违反规定为他人开具“保函”。
违反规定开具“票据”,是指违反票据法、行政法规和其他各项业务管理规定,为他人非法开具汇票、本票、支票的行为。
“资信证明”,是指证明个人或者单位经济实力的文件,广义的资信证明包括票据、银行存单、房契、地契以及其他各种产权证明等,此外,还包括由银行出具的有关财产方面的委托书、协议书等。
3、行为人非法为他人开具信用证、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必须造成较大损失,才构成犯罪,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如果行为人虽有以上违反规定的行为,但被及时发现并制止,没有造成损失或者损失较小,可作为违法行为处理,不宜以犯罪论处。至于什么叫做“较大损失”,由于各案情况不同,实际情况比较复杂,本条没有作具体规定,可由司法机关总结司法实践经验作司法解释。
对本罪的处罚,本条根据造成的损失大小规定了两档刑:造成较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重大损失,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的追诉标准,200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金融票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金融票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本条第二款是关于单位犯非法为他人出具信用证、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罪的刑事处罚规定。本条采用了双罚制原则,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其犯罪情节,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处刑罚。
以上就是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量刑标准的主要内容,根据每个案件的不同也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造成重大损失的,处罚会比较重,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也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工作中避免出现类似的违法行为。如还有疑问请咨询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流程是什么?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流程是什么?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通过证券、现金或者是证券与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来筹措资金,进行股权收购等等。下文中我们为您搜集......
·夫妻离婚起诉费一般多少钱
夫妻离婚起诉费一般多少钱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这个过程中,除了要求当事人满足一定条件,提供一定的材料外,还需要当事人支付一定的费用。但......
·侵权行为怎么举报
首先,要注意对证据的收集。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有利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审判机关对某一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尽快的加以认定。因此证据是影响案件......
·工程质量不合格定义是什么?
工程质量不合格定义是什么?现如今海南出于工程建设大力发展中,难免也会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问题。工程质量问题不是小问题,这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
·刑事赔偿伤残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赔偿伤残规定是怎样的?刑事赔偿伤残规定是根据其伤残等级,也会相对应地进行一些赔偿。需要支付残疾赔偿金。我国国家赔偿方式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
·公司能辞退孕妇吗?
公司能辞退孕妇吗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非法拘禁罪的成立和既遂是一样的吗?
非法拘禁罪的成立和既遂是一样的吗?一、非法拘禁罪的成立和既遂是一样的吗?非法拘禁罪的成立和既遂是不一样的,具体区别如下:1、非法拘禁罪,......
·乡镇企业改制中的问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我国的乡镇企业几乎全部都是由以农民集体成员共同投资的,乡镇企业当中的劳动力资源非常的有限,实际上大多都是属于农村剩余的那些,因为乡镇当中更多......
·单位犯罪和犯罪团伙有哪些区别?
我们对于单位犯罪、团伙犯罪以及共同犯罪虽然都有过一定的了解,但是关于他们的本质问题,我们仍然需要探究,团伙犯罪是指以两人及以上为单位,实施故......
·不应批捕的辩护意见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不应批捕的辩护意见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不应批捕的辩护意见书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