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行政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一、行政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法》
  
  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六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 行政诉讼级别管辖的范围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除了法律特别规定应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外,其余所有的第一审行政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有:
  
  (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由于这两类行政案件的专业技术性强,且专利、海关行政机关的设立大多与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相吻合,因此,法律规定这两类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有利于保证办案质量。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这类案件中作为当事人一方的行政机关的级别较高,由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专业性、政策性强,影响大,不适合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这里的“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主要是指:①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复议的行政案件;②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行政案件;③涉外或涉港、涉台、涉澳且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行政案件;④被告为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地(市)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的行政案件;⑤其他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这类行政案件专指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案情重大,涉及面广且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这类案件主要是指对全国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案件或在国际上有重大影响的涉外行政案件。实践中这种行政案件极少。
  
  三、行政诉讼管辖的种类
  
  行政诉讼的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包括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的管辖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管辖,最重要、最复杂的是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地域管辖又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
  
  不同类型的行政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是不一样的,各地一般都有基层、中级人民法院。而不同的法院可以受理的案件是存在差异的,为了节省纠纷处理的时间,需要在向法院提交诉状之前,就确定案件具体由哪个级别的法院来审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般我们在保险公司有意要购买哪一种保险的话
      一般我们在保险公司有意要购买哪一种保险的话,都会先了解该保险的投保告知单以后再谨慎作出决定,就比如说有越来越多的监护人现在倾向于购买监护人责......


·一、交通事故人伤仲裁模版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人伤仲裁模版是怎样的?交通事故人伤仲裁申请书申诉方:______被诉方:______(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案由:______(双方争议的内容及各自陈......


·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1、从事电子与信息技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新材料及应用技术、先进制造技术、航空航天技术、现代农业技术、......


·故意犯罪形态的四个状态是什么
      故意犯罪形态的四个状态是什么一、故意犯罪形态的四个状态是什么故意犯罪形态分为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1、犯罪预备:指为......


·劳动合同法39条是什么内容
      劳动合同法39条是什么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


·专利权的主体包括哪些?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


·国内外处理集体劳动争议的机制
      国内外处理集体劳动争议的机制一、欧洲集体劳动争议处理的机制欧洲集体劳动争议处理的手段主要包括调解、调停以及仲裁。(一)调解调解是欧洲国......


·打架斗殴与寻衅滋事哪个严重?
      打架斗殴与寻衅滋事哪个严重?聚众斗殴罪与寻衅滋事罪,两罪都是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中的罪名。确定哪个罪名重的方......


·房产加名字就是共同财产了吗
      房产加名字就是共同财产了吗婚前房产,谁购买,产权属于谁,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房产证上有夫妻名字,那么是夫妻共同房产。房产证上加名字及办......


·高铁修路占用耕地的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是多少?
      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或青苗补偿费三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


·怎么起诉要孩子的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虽然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确定归属,但之后也是可以对抚养权进行变更,而此时如果离婚夫妻无法就孩子抚养权变更协商一致的话,则可以向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