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收房屋买卖营业税有哪些情形
一、二手房买卖营业税怎么收
(一)二手房营业税收取标准
1、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2、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3、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144平方米以内)主要是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二)二手房营业税缴纳办法
1、房产证未满五年的,需要缴纳总房价的5%;
2、房产证满5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上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5%;
3、房产证满5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下的不需要缴纳。
(三)二手房屋买卖营业税的计算
1、契税:成交价格的1.5%,如果是非普通住宅的房产,其契税需要按照成交价格的3%交纳;
非普通住宅,是指建筑面积在140平米以上、容积率高于1.0、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同级别土地上住宅交易平均价格1.2倍的住宅,已购公房、危改回迁房、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享受普通住宅待遇。
2、印花税:二手房的买卖双方各交纳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五作为印花税。
3、营业税:凡是房产证(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税票)填发时间不足2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满5年后,属于普通住宅的免交,属于非普通住宅的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原购买价格)×5.5%的标准交纳;
二、免收房屋买卖营业税的情形: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1)离婚财产分割;
(2)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其他人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营业税。
但若其他人之间赠与的房产达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仍可以免征营业税,比如,个人将购买满5年的住房对外赠与的,可免征收营业税。
从上文的内容介绍中我们知道,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如果您还想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龙岩律师,我们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耐心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诉法简易程序时效是多少?
刑诉法简易程序时效,刑事诉讼法规定传唤拘传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拘留逮捕后24小时以内应当通知其家属逮捕原因以及拘留或者逮捕所在单位,应当在24小......
·菜鸟驿站免费代收服务合同到期期限满了吗
菜鸟驿站免费代收服务合同到期期限满了吗是的,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
·护理费赔偿期限是多久
护理天数应计算至受害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被致残而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方面确定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法院确......
·网络服务提供者拒删差评言论应否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收到侵权通知,未采取必要措施,不一定承担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侵权责任应遵循过错责任原则,在有过错的情况下,对网络用户的......
·在法律上附随义务什么意思
一、在法律上附随义务什么意思?目前,各国立法对附随义务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涵义,故学界对其表述也并不一致。附随义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附随......
·奶奶可以投靠孙子落户城市吗
可以,根据户口管理条例规定:父母,祖父母,子女,孙子女(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可以相互迁移户口。新生儿落户流程:1、随父母自愿选择。2、出生证、......
·孩子入学父母劳动合同能作假吗?
孩子入学父母劳动合同能作假吗不能。家长办理孩子入学,学校要求提供劳动合同的,建议提供合法的劳动合同书。因为合法的劳动合同书是在当地就业局备......
·继子女?
继子女有哪些继承权关于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这些:遗产的继承是要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来继承的,继承顺序主要包括两种,也就是......
·在我国个人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在我国个人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当事人提交诉状、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受理;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开庭审理;法院判决五个阶段:(......
·安徽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安徽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安徽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已被划入城市规划区(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
·工伤生活护理费的计算公式
《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