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广场舞噪音扰民谁管2023

广场舞噪音扰民谁管2023
  
  一、广场舞噪音扰民谁管
  
  1、当居民对周边噪音进行投诉时,市政府的投诉受理中心会根据噪音的种类,把投诉件根据职责来转交给各个相关的主管部门,而相关部门就会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来对噪音进行查处。
  
  2、假如是室内装修活动所发出的噪音、广场高音喇叭、叫卖等噪音,都是由公安机关为主来进行管理的。假如是涉及空调、餐饮店等社会生活而发出的噪音,那么就是以城管为主来进行管理。假如是涉及工业企业等产生的噪音,那么就是由环保局为主来进行管理。假如是涉及道路等交通而发出的噪声,那么就是由交通委为主进行管理。
  
  3、归市公安局管理的噪音具体包括:
  
  (1)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是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商业经营活动
  
  (2)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发出的噪音
  
  (3)家用电器、乐器或者是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发出的噪音
  
  (4)室内装修活动发出的噪音
  
  4、归市城管局管理的噪音具体包括:
  
  (1)文化娱乐业、饮食服务业、商业企业作业和使用空调、冷却塔等产生的噪声污染
  
  (2)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
  
  5、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且有权利对造成噪音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而受到噪音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利要求对方排除危害;如果有造成损失的,那么就要依法赔偿损失。
  
  6、如果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处分,如果警告后不改正的,那么就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7、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工作日的12时至14时以及18时到次日8的时候,禁止在已经交付使用的小区楼内进行会产生噪声的装修施工。在其他时段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该采取措施,尽量减轻噪音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的干扰。
  
  二、噪音扰民打110有用吗
  
  这一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噪音扰民打110是有用的。
  
  110是我国通用的报警电话号码,其在大陆地区除负责受理刑事、治安案件外,还接受群众突遇的、个人无力解决的紧急危难求助等。而噪音扰民本就属于治安处理范围,因此,在受到噪音污染时,我们应当及时拨打110请求解决。
  
  当通过110出警后仍不能解决的,我们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以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噪音扰民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三种处理措施:1、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投诉;2、拨打110向公安部门报警;3、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行为或者进行整改,减少噪音排放及作业时间。各地噪音扰民规定不同。一般来说,如果是居民区室外大喇叭或建筑施工,是晚上8点,超过就算扰民。如果是家装施工,晚上8点以后就应该停止了,超过算扰民。如果是家庭晚会、音乐等,有晚上9点的,也有9点半或10点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怎么判断民间借贷的合法性
      怎么判断民间借贷的合法性一、怎么判断民间借贷的合法性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合法的,但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不受保护。民间借贷分为民间......


·重伤害二级正常判几年
      重伤二级判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判多少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而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


·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是什么
      取保候审是我国的一种主要的刑法之一,并且其实有些犯罪嫌疑人在被捕以后,最关心的问题通常就是自己是否可以被取保候审。毕竟取保候审相对来说是比较......


·年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
      年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各市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发改委、财政局: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


·数罪并罚最多不超过多少年?
      数罪并罚最多不超过多少年?一、数罪并罚最多不超过多少年?依据刑法的规定,数罪并罚后管制的期限不超过三年、拘役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刑期不超......


·父母债务需要由子女偿还吗
      父母债务需要由子女偿还吗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


·一、封闭式小区内醉驾如何处罚?
      一、封闭式小区内醉驾如何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


·夫妻离婚时可以先不约定抚养权吗?
      夫妻离婚时可以先不约定抚养权吗?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


·外资私募基金股权投资方式有哪些
      外资私募基金股权投资方式有哪些一般情况下在我们中国境内设立的投资体系,对外资基金的要求相对较高,同时还有较重的税收负担,所以很多的外资私募......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甲乙双方的情况应如实填写,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二、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


·故意伤害和过失伤害的差别是什么?
      故意伤害和过失伤害的差别是什么?故意伤害和过失伤害的差别是在主办公益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前者是以一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为主观的,而后者的话是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