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孩子压岁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孩子压岁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孩子压岁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是属于夫妻双方赠与给孩子的。因为单方处置财产引起家庭纠纷,最后导致家庭破裂的案例并不少见,进而引发离婚财产分割上的争议,甚至向第三人索债的情况更是我们办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常见现象。因此,夫或妻不管哪一方,都要重视法律赋予我们的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分权,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有效地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利,即使是被单了,也要保管好相关的证据,如转账凭证、借据、买卖合同等相关证据,以便追回财产。二、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离婚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是一直以来困扰着人们的问题,主要还是因为很多人并不知道哪些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甚至有一些人争夺孩子的压岁钱,认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实际上这样的一种想法是错误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离婚丈夫转移财产应该怎么办?
      一、离婚丈夫转移财产应该怎么办?离婚丈夫转移财产妻子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请求,但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果存在故意转......


·买的商品房办不了房产证怎么办?
      买的商品房办不了房产证怎么办?一、买的商品房办不了房产证怎么办?1、找开发商协商一般购房合同中都是有约定房产证办理时间的,如果是开发商的......


·工程质量问题划分分为哪些?
      工程质量问题划分分为哪些?建筑工程在进行修建的时候,双方会就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约定。工程修建好了以后,如果建筑工程出现了任何问题,其中一方是需......


·2023最新广东抢劫罪量刑标准
      由于最高法在2017年初的时候出台了最新的常见罪名量刑意见,因此各地也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紧急的对相应的常见罪名量刑作出了修改、调整,不过此时......


·一、未毕业交五险一金有什么影响吗
      一、未毕业交五险一金有什么影响吗大学还没毕业,不可以交五险一金。没有毕业的大学生是无法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虽然可以提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


·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在确定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财产返还或者折价补偿范围时,要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不能使不诚信的当事人因合同不成......


·一、夫妻在女方孕期可以离婚吗?
      一、夫妻在女方孕期可以离婚吗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靠法律的手段维护婚姻的稳定并非婚姻立法的本意。婚姻能否维持,能否形成人们所期盼的幸福美满......


·辞职后自己怎么交社保?
      辞职后自己怎么交社保?一、辞职后自己怎么交社保辞职之后,对于社保的处理有以下规定:1、养老保险都是有个人账户的,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


·哪些行为按故意伤害罪处罚,哪些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我们知道要是行为人故意实施了伤害他人人身的行为,造成了轻伤及其以上伤害情况的时候,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实践中,也有一些其他犯罪行为是按照故......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转让程序是怎样的?一、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


·行政强制执行作出执行裁定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强制执行日作出执行裁定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行政强制执行做出执行裁定的时间是7天之内,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材料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