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行政强制执行作出执行裁定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强制执行日作出执行裁定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行政强制执行做出执行裁定的时间是7天之内,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材料齐全,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除《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执行裁定。《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八条:人民法院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作出裁定前可以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三)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二、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进行,才能采取一定的强制手段强迫相对方履行义务。行政法上的义务既有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义务,也有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中所规定的义务,还有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裁定中确定的由行政相对方履行的义务。2、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实施。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有两类:一类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另一类是由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3、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范围广泛。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人。4、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其实行政强制执行日跟作出执行裁定的时间肯定是一样的,因为在还没有作出执行裁定的情况下,不能直接对当事人采取任何强制性的措施。但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时间,我们需要根据相应的行政决定才好针对性的分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行政复议通常是向什么部门提起?具体怎么做?
      一、行政复议通常是向什么部门提起?具体怎么做?  依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时,申请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构成要件都有什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构成要件都有什么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构成要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


·四川法律援助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四川法律援助条例的内容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或者需要法律服务的时候,由于经济困难可能无法支付法律服务的费用。我国针对经济......


·商标侵权怎么报案处理?
      商标侵权怎么报案处理?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报警,或者向法院起诉侵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


·遇到工伤劳动关系何时解除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在工作的过程中,因工作遭受到了伤害,这时就可以依法认定形成工伤。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出现......


·夫妻分居后取走存款怎么判
      分居前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居后取走存款怎么判,分居后取走存款算不算盗窃,会追究刑事责任吗?国家法律有没有对这方面做相关规定呢?这就是......


·审理民间借贷虚假诉讼应如何审查?
      审理民间借贷虚假诉讼应如何审查?一、审理民间借贷虚假诉讼应如何审查?审理这类案件时,债务人对债权人提出的主张不假思索予以接受。对这类民间......


·根据法律规定老赖欠钱4年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老赖欠钱4年不还怎么办?一、根据法律规定老赖欠钱4年不还怎么办?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2、胜诉之后......


·一、交通事故中手伤筋会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中手伤筋会赔偿多少钱?交通事故经济赔偿需要根据受害人的年龄、户籍、伤残等级、诉讼法院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抚养人年龄等因素综合认......


·债务人诉讼时效中断担保人期限会中断吗?
      债务人诉讼时效中断担保人期限会中断吗?一、债务人诉讼时效中断担保人期限会中断吗?在一般的情况下都不会进行中断的。1、最高人民法院主流观点......


·大多数人在合适的年龄都会走入婚姻的殿堂
      大多数人在合适的年龄都会走入婚姻的殿堂,现在的观点认为结婚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庭的结合,我国的习俗是在结婚前男方要给女方彩礼,女方带嫁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