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犯了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怎么判刑?

犯本罪,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犯本罪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下列行为包括:(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二)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三)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四)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五)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的;(六)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18条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以及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二)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四)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五)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六)致使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被终止上市交易或者多次被暂停上市交易的;(七)其他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背信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一般来说是对上市公司进行实际利益的损害,一般是只上市公司的董事或者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如果对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无偿服务或者以不公平的条件接受资金或者其他的资产都是属于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经济补偿金用应发计算还是实发工资经济补偿是按应发工资计算
      经济补偿金用应发计算还是实发工资经济补偿是按应发工资计算,而不是按实发工资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


·有遗嘱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吗
      一、有遗嘱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吗?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一百......


·犯罪既遂和犯罪终了两者有区别吗?
      犯罪既遂和犯罪终了两者有区别吗?有的;犯罪的终了是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实施完毕,可分为实施终了的犯罪和未实施终了的犯罪。如盗窃嫌疑人使尽了所有......


·交通事故在我们生活当中偶尔会遇到的
      交通事故在我们生活当中偶尔会遇到的,是我们无法预料到的意外情况,但是在交通事故当中的责任认定是关键问题,这关乎赔偿本质问题,关于这一问题我们......


·民事诉讼的审判流程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的审判流程是怎样的?很多人的一身也许并不会解除到刑事诉讼案件,但是却会受到民事诉讼法的约束,自己的民事权益有时又会受到他人实施的侵......


·山西太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山西太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


·警察关押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警察关押期限是多长时间?警察关押期限是:传唤或者询问不得超过24小时,拘留不得超过37天。根据民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怀疑对象有违......


·南宁征地补偿2023标准是什么?
      南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南宁征地补偿2018标准是什么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


·退股的规定公司法是规定的一部分吗
      退股的规定公司法是规定的一部分吗在商场上行走,那么肯定是知道公司法的。但是对于公司法的具体的内容很可能就不是那么明白了。其实了解掌握了公司......


·婚后夫妻双方工资条算隐私吗?
      婚后夫妻双方工资条算隐私吗?夫妻之间的工资条能否被作为隐私就要看双方是如何协商的。工资条对每个个体来讲,确实是私密信息,但是否构成隐私要看具......


·法院执行局办案规定流程是什么
      法院执行局办案规定流程是什么1、法院执行局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2、法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