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南宁征地补偿2023标准是什么?

南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宁征地补偿2018标准是什么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南宁征地拆迁补偿管理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补偿纠纷
  
  1、补偿标准争议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 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随着近些年网络和媒体的发布,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国家征地信息。征地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消费水平进行计算的。每个地区的征地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您不要不要对比,入股有有征地补偿不满意的,可以到当地的政府进行反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国际仲裁法院的证据规则是什么?
      国际仲裁法院的证据规则是什么近段时间,因为我国和其他国家在一些领土上存在领土争议,而有一些所谓的国际仲裁法院作出了仲裁,所以才导致我国公民对......


·在我们日常生活的周边
      在我们日常生活的周边,随着我们国家对于观念的逐渐开放,有些人可能会由于某种个人原因,没有结婚就生子的情况,那么我们就应该给这些人讲一下没有结......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违章停车如何交罚款?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是比较多的,您对于这一点可能并不是特别的重视,并不会对我们国家造成多大的损害,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属于酌定不起诉档案的有哪些
      属于酌定不起诉档案的有哪些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裁量不起诉。是检察官根据起诉便宜主义对自己拥有的诉权的舍弃而决定不起诉。我国现行的酌定......


·出轨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出轨离婚孩子归谁抚养一般来说,一方出轨对孩子抚养权影响不是很大。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是以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为原则。在实践审理中,孩子的年龄以及......


·公司变更先注销什么证件需要注意什么
      公司变更先注销什么证件需要注意什么公司变更先注销什么证件(1)变更提交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法定代......


·格式条款的认定要注意什么
      格式条款的认定要注意什么格式条款一般是用在可以重复使用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基于行业习惯、交易习惯在签订合同时就提前起草好该条款,在签订合同时......


·法定继承对方放弃诉讼请求起诉可以吗?
      法定继承对方放弃诉讼请求起诉可以吗?法定继承对方放弃诉讼的请求起诉完全是可以的,这也是属于当事人所拥有的权利。诉讼请求的放弃是在诉讼过程中,......


·违章停车罚款怎么交,违章后怎么处理
      违章停车罚款怎么交,违章后怎么处理一、违章停车罚款怎么交1、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按规定......


·诉前调找不到人怎么办
      调解要求双方当事人到场,遵循自愿合法原则。如果一方当事人未到场,并不能强制其到场,在这种情况下,只能不予受理,告诉其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公告......


·最正规的借条法律效力如何确定?
      最正规的借条法律效力如何确定?一、最正规的借条法律效力如何确定?最正规的借条法律效力应当根据借条内容和借条形式确定。如果说借条相对详细,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