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该怎么判定有没有造成专利侵权?

该怎么判定有没有造成专利侵权?
  
  一、该怎么判定有没有造成专利侵权?
  
  1、存在有效的专利权
  
  2、发生了法定的侵害行为
  
  3、所发生的侵害行为具有违法性
  
  4、侵害行为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广义)
  
  5、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包括明示和默示)
  
  6、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7、行为人实施的技术、设计方案落入专利保护范围
  
  前述七个要件是认定侵犯专利权行为成立的充要条件,缺一不可;
  
  专利侵权案件的处理或审理的目的实质上就是对于前述七个要件的满足与否进行判断。
  
  二、专利被侵权如何索赔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专利侵权的赔偿,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2月9日发布的《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明确指出,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应当贯彻公正原则,使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专利侵权的损失赔偿额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因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使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的销售量下降,其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利润所得之积,即为专利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
  
  (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侵权人从每件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即为侵权人所得的全部利润。
  
  (3)以低于专利许可证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请求权和抗辩权的分类有哪些
      请求权和抗辩权的分类有哪些?在经济社会中,各方为了利益的需要,会签署合同约束各方的行为。为了保障合同的履行,在合同法中,规定了请求权和抗辩......


·诈骗罪既遂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罪既遂认定标准是怎样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从以下标准进行认定:1、客体......


·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浙江规定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浙江规定是什么?一、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浙江规定是什么?1、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


·在离婚官司中关于结婚两年离婚彩礼退吗?
      在离婚官司中关于结婚两年离婚彩礼退吗?这个问题很多离婚的人都会提起,彩礼是什么,我们认为彩礼是排除了所有利益的唯一清白的钱财,彩礼一种形式的......


·劳动者离职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离职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要求用人单位出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劳动合同解除证明是用人单位向离职人员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此证明可......


·城乡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一样吗
      不一样。城乡医保是指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两项制度整合在一起,建立一个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而新农合只是保障农民朋友看病就医的一项制度,必......


·一方怎么搜集婚外情的证据
      法庭认定婚外情,证据很关键。由于新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情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财产分割上占得先机。但由于取......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


·在我国保险车损险是什么?
      在我国保险车损险是什么意思一、在我国保险车损险是什么意思?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


·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建设部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和......


·600万标的诉讼费需要交多少?
      600万标的诉讼费需要交多少??600万标的诉讼费需要交五十万左右,我国涉及财产纠纷的民事诉讼费都是分段缴纳的,并且会实行累加,故此在起诉之前,一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