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能判多少年?

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能判多少年?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定义、量刑】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八条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 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16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二)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生产劣药或者是销售劣药都是对民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所以我国针对于生产劣药或者是销售劣药是在进行严厉打击的。一旦发现有相关人士从事该项犯罪活动我国有关部门将会立刻进行调查,将其进行逮捕归案。具体判刑需要根据其实际销售和生产的数量来判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两个孩子离婚怎么判 女方无工作怎么判定抚养权
      一、两个孩子离婚怎么判女方无工作怎么判定抚养权权法院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作出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具体而言,......


·离婚调解书能不能反悔?
      离婚调解书能不能反悔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调解书是......


·疫情期间哪些情况下可以封锁疫区
      发生甲类传染病的疫区可以封锁。《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


·骗取贷款罪情节严重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骗取贷款罪情节严重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骗取贷款罪情节严重的量刑标准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


·公司并购重组审核未通过是什么原因
      公司并购重组审核未通过是什么原因一、并购重组审核未通过是什么原因因为并购标的的业绩真实性问题,购买资产事项未获证监会通过,而其他重组获得有......


·买卖合同解除预期利益可以主张吗?
      买卖合同解除预期利益可以主张吗?1、《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


·商品房合同更名要怎么操作
      商品房合同更名要怎么操作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上面写的是谁的名字,那么实际房产就是谁购买的,而日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也是将商品房过户到其名下。......


·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计税依据是什么1、营业税。凡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5......


·从逮捕到两次退侦期限是多少天?
      一、从逮捕到两次退侦期限是多少天?《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


·对方离婚前转移财产怎么办?
      对方离婚前转移财产怎么办?生活中经常存在的情况是,夫妻一方起了离婚之意时,对方还毫无察觉。这样的情况,使得一方有条件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大肆......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处理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处理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1、法院调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