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财产举证责任如何确定 ?

离婚财产举证责任如何确定
  
  ?一、离婚财产举证责任如何确定
  
  1、被告不同意离婚的,争议焦点应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应由主张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告方负举证责任。
  
  2、涉及子女方面的举证责任
  
  (1)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是女方与他人生育的。争议焦点应为该子(女)与男方有无血缘关系。应由男方负举证责任。
  
  (2)双方的经济收入情况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原告(被告)的收入情况。由本人负各自一方经济收入情况的举证责任。
  
  (3)双方争子女抚养权或都不想抚养孩子的,争议焦点为离婚后的子女归谁抚养;由各方负责各自对抚养子女有利或不利的举证责任。
  
  (4)对子女抚养费给付标准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抚养费的给付标准;由双方就各自主张负举证责任。
  
  (5)对探视方式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探视子女的方式。举证责任分配同(4)。
  
  3、涉及财产方面的举证责任分配
  
  (1)对现有家庭财产的性质,即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或者是他人的财产,双方各执已见的,争议焦点为争议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原告(被告)个人财产或者某某的财产;各方就各自主张负举证责任。
  
  (2)对财产的折价有争议,争议焦点为争议财产的估价标准;同上。经举证仍无法确定的,可采取竞价的方式,该争议标的由竞价高者得。
  
  4、涉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处理
  
  (1)债务存在与否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原告或被告主张的债务事实是否成立;由主张债务成立者负举证责任。
  
  (2)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争议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举证责任分配分两种情况,如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由主张债务属个人债务负举证责任;如债务发生在结婚前的,由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方负举证责任。
  
  5、对彩礼有争议的举证责任分配
  
  (1)对彩礼数额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彩礼的实际金额。由各方就各自主张负举证责任。
  
  (2)对彩礼是否应该返还是否符合法定情节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是否具有彩礼返还的法定情节,由主张返还方负举证责任。
  
  二、离婚案件转移财产举证责任是谁的
  
  离婚案件转移财产的举证责任是归主张者的,民事案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应当积极收集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比如,夫妻共有的:公司股东出资证据;公司相关财务报表;存折的开户行、账号;炒股账号;房屋所有权证;其它夫妻共有财产的发票,等。对现金、贵重物品注意保护。在必要时,可以申请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
  
  离婚案件中,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数额往往争执不下,其主要原因是一方或双方隐匿了财产。通过诉讼离婚的几乎都是对于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结果。财产分割方案是证据所能证实的夫妻共有产决定的,当事人应注意收集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这比去调查另一方的婚外情更为重要。
  
  当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后,对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夫妻共有财产。
  
  因此,原告在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应当积极收集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比如,夫妻共有的:公司股东出资证据;公司相关财务报表;存折的开户行、账号;炒股账号;房屋所有权证;其它夫妻共有财产的发票,等。对现金、贵重物品注意保护。在必要时,可以申请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当然,夫妻闹到离婚这一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双方都不会不知道,作为被告一方,也应有所警觉,对夫妻共有财产采取相应措施。
  
  三、离婚时出现以下情况转移财产无效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司法实践的处理时,一般应把隐藏、转移、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毁损、变卖的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一、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


·一审没有申请鉴定,二审中还可以再申请吗
      当事人在一审中不愿申请司法鉴定,未承担举证责任。二审法院可以重新确定举证期,由对方当事人申请鉴定。且申请鉴定属于当事人应有的诉讼权利,法律并......


·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赔偿有哪些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赔偿有哪些《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父母赠与子女房屋合同需要签订合同吗
      父母赠与子女房屋合同需要签订合同吗一、父母赠与子女房产是否需要签订赠与合同  可以在赠与合同中注明住房是否赠与子女个人所有,还可以注明受赠......


·公司法股权公告范文是怎样的
      公司法股权公告范文是怎样的?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也为了能更好的维护公司经营管理,国家立法机关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在公......


·已协议离婚变更抚养权应该怎样办理
      已协议离婚变更抚养权应该怎样办理(一)协议变更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主要有哪些?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


·哪些财产处分行为是无效的?
      哪些财产处分行为是无效的?一,什么是财产处分行为?财产处分行为是指直接发生财产权移转或消灭效果的行为。财产处分行为的结果是使权利的移转,权......


·交通法肇事逃逸顶罪者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一、交通法肇事逃逸顶罪者处罚规定是怎样的?交通法肇事逃逸顶罪者按照交通肇事逃逸进行定罪处罚,而对于顶罪的人,则有可能按照包庇罪进行量刑处罚......


·退役军人劳动合同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由于军人为保卫国家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因此生活当中方方面面,国家在很多政策上都是给予军人有所关照的。在劳动关系当中其实对于国家的退伍军人,也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