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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后是否可以直接起诉到最高人民法院?

劳动仲裁后是否可以直接起诉到最高人民法院?
  
  一、劳动仲裁后是否可以直接起诉到最高人民法院
  
  劳动仲裁以后起诉的一般是由基层法院受理,然后上诉的由当地中级法院受理。对终审不服的还可以想省高级法院申诉。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一》第五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纠正原仲裁裁决错误重新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仲裁结果明显不公怎么办
  
  仲裁结果明显不公,可以申请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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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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