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最后没落款日期有效吗?
一、 借条最后没落款日期有效吗?
没有写日期落款是有效的,但需要双方签字并内容合法,在签订借条时,应当注意下列情况: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约定;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7.如数额较大也应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记录。
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条的具体内容应当严格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的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借条的相关要素要齐全,但对于没有书写落款的借条只要双方签字,并存在真实的借款记录的,是可以作为证据来进行处理的,具体情况可以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是固定的吗
抚养费是在男女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需要向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支付一定子女日常生活所需的开销。一般来说,抚养费只需支付到......
·行政不作为要不要复议前置?
行政不作为要不要复议前置?不是的,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前置只有以下几种: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公司股东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股东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公司股东进行变更,一般都是因为手里的股权发生了变化,此时就可能出现将自己所有的股权转让给他人或部分转让给他人的情......
·新型非法集资中间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现在很多公司企业要么靠集资来进行投资或者周转,法律上也规定了合法的集资的方式,但是依旧存在非法集资。而非法集资中有一种方式是靠中间人......
·任何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共同点是什么?
一、任何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共同点是什么?任何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共同点是犯罪行为都造成了实质性的侵害,犯罪构成的要件要素:(一)客观的构成......
·客人欠钱不还也不接电话怎么办
客人欠钱不还也不接电话怎么办到人民法院直接起诉,法院会采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的财产情况,实在没有钱的,需要中......
·司法鉴定机构回避原因有哪些?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您都要依法办事,人们的行为尤其是公职人员的行为更要符合法律的要求。我国律法规定,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若是对当前进行司......
·上海如何界定二套房有哪些
上海如何界定二套房有哪些认定标准一般来讲,关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只有两种,一种方式是房屋登记认定,另一种方式则是银行认定。那么,这两种界定方式......
·保险公司法律合规方面有什么规定?
保险公司法律合规方面有什么规定?保险对于您来说都不陌生,实践中,也有越来越多的人们参与办理保险。为了更好地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同时也可......
·一、交通事故对受伤者的赔偿?
一、交通事故对受伤者的赔偿有哪些交通事故人伤赔付包含的内容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
·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有何规定?
《收养法》 第二十一条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