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确定劳动关系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确定劳动关系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一、确定劳动关系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这里写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哪些情况下可申请仲裁?
  
  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含部分无效)、事实劳动关系、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
  
  5、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怎样进行劳动争议仲裁?
  
  1、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2、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现在对于劳动关系,如果要想进行确认的话,那么必须要提供劳动仲裁的申请书,因为它是通过仲裁这个程序来进行认定的,劳动仲裁申请书当中需要载明的最重要的事项就是仲裁的请求,还有一些证据,提供一些证据才能够帮助仲裁委员会确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家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宅基地证有什么区别
      一、家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宅基地证有什么区别土地证使用证只是证明你的房屋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这块地上的房屋可以......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增资?公司增资流程是什么?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增资?公司增资流程是什么?一、股权质押后增资可以吗股权质押之后可以进行公司增资。二、公司增资流程1、增资公司授权经办人,......


·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一级伤残(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植物状态;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四肢瘫(三肢以上......


·身份证快过期在异地办理吗
      目前,全国多省区市在已实现省内异地办理的基础上,在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均已开展对其他各省区市身份证的异地办理工作,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公安机......


·试用期两天受伤算不算工伤
      试用期两天受伤算不算工伤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生事故是可以按照工伤处理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关于贯彻执行第18条规定......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是什么?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是什么?1、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其他个人目的,一般是指......


·门市房的租赁现如今在租赁市场当中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了,
      门市房的租赁现如今在租赁市场当中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了,不过因为租赁门市房而产生的租房纠纷实际上也不在少数。因此在租赁门市房之前就必须要......


·工伤鉴定收费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国家明确制定的有劳动能力鉴定的收费标准,因此各省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针对工伤鉴定申请收费的时候,收费标准都不会和国家制定的标准有较大出入......


·一方有婚外情能不能判决离婚
      一方有婚外情能不能判决离婚一、一方有婚外情能不能判决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这包括两层......


·交通事故一方逃逸怎么处理?
      现如今,交通便利度已经随着国家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随之而来的就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当发生交通事故了之后,责任方承担责任是必须......


·医疗过错纠纷处理条例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纠纷处理条例是怎样的医疗过错纠纷处理条例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