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构成逃税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

构成逃税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 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二、逃税罪数额的巨大标准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对逃税行为,税务机关一经发现,应当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逃税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逃税和漏税罪主要的区别就是逃税是主观上的故意,构成逃税罪法院会如何量刑而漏税是因为过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商品房买卖意向合同主要包括了哪些条款内容
      我们说的商品房买卖意向合同其实也就是指商品房买卖的认购协议,一般购房者看中了某套商品房之后,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约定,让开发商为自己保留该......


·员工辞职的步骤是怎样的
      员工辞职多数都是因为个人原因而辞职的,而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向单位主张补偿金。虽然我国法律中对辞职的步骤没有做出明确要求,但公司出于对自身利益......


·口头辞职了没签合同可以走吗
      可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口头辞职是可以,但其实劳动者也可以去追究公司不为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责任。而且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认定索贿受贿的证据相关规定是什么?
      贿赂行为在我国是受到严厉的禁止的,因为通常贿赂行为都伴随着一些非法利益的获得。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规定了刑法中有受贿罪。当然这些罪名的规定都......


·无期徒刑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法官在对罪犯判刑的时候,我们经常会听到说判处无期徒刑,那是不是想判无期就能判无期呢?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只有规定了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的情形......


·提起民事诉讼的主体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提起民事诉讼的主体是怎么进行规定的一、提起民事诉讼的主体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


·杭州市房屋质量纠纷起诉状范本怎么写
      杭州市房屋质量纠纷起诉状范本怎么写原告: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____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文书司法鉴定方法的依据是什么?
      现在技术比较先进的司法鉴定其实也为公安部门侦办刑事案件提供了很大的帮助的,包括是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通过手写的这件文书,经过司法鉴定以后是能够从......


·离婚之后有什么办法能争取到女儿抚养权
      有孩子的夫妻,尤其孩子还是未成年人的,离婚时抚养权的分配是最重要的问题,并且如果抚养权问题不能解决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抚养权问题一般是通过......


·房屋他项权证有没有时效?
      房屋他项权证有没有时效?区别于认股权证,他项权证是一个与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适用于产权人及共有权人抵押权利给其他团体或个人的情况,并提供他......


·犯罪预备数罪并罚两种分别指的是什么?
      犯罪预备数罪并罚两种分别指的是什么????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