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财产分割以后可以申请再进行分割吗?

一、财产分割以后可以申请再进行分割吗?
  
  财产分割以后是否可以申请再进行分割,应当根据是否存在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具体情况,应当由双方协商进行认定,但也确实存在一方在离婚时为了多分财产,私自将财产进行转移处理,这种情况下必须导致了对另一方的侵权行为,相关情况是可以再次申请离婚财产分割处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一、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


·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有没有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是有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


·抢劫罪和寻衅滋事罪区别包括什么
      抢劫罪和寻衅滋事罪区别包括什么1、主观特征上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以满足耍威风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为动因,以破坏社会秩序为目......


·婚前财产公证利弊有哪些
      婚前财产公证的利弊在哪里?婚姻法也规定了男女双方可以对其财产进行约定,而婚前财产公证则是男女双方对婚前财产的处理。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有利有弊,......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
      了解一个医疗事故罪,就要了解这个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这是判定他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有重大的影响,而且可以很好的区分与其他罪名的差异。所以,......


·此房坐落于( )
      此房坐落于( ),产权所有人( ),产权证号( ),房屋建筑面积( )㎡,使用性质:( )。二、该房价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 )先交付( )元定金......


·离婚立案到第一次开庭多长时间
      离婚立案到第一次开庭多长时间首先,起诉立案后,一般需要1-7日将案件从立案庭转到业务庭,但是这个时间不是绝对的。然后,业务庭法官在收到起诉材料后......


·15岁持刀伤人怎么判决
      15岁持刀伤人怎么判决如果鉴定是轻伤,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鉴定是重伤,而且年满14周岁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法定刑3到10年有期徒刑,但是应当依法从......


·刑诉法37条的内容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即使是罪大恶极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聘请律师代理案件,这是我国保障人权的体现。刑事辩护是很多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我国刑事诉......


·信用卡诈骗罪判刑后还要还吗?
      信用卡诈骗犯罪当中,除了有恶意透支外,还包括了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而不管是怎样的行为,其实对银行来讲都是对其合法利益的一种侵......


·销售假冒名牌商品不足两万怎么处罚
      1、假冒伪劣产品销售出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申请赔偿,以造成的损失为赔偿基础。如果是食品的,可以要求十倍的购买价格赔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