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居间方公司不存在,合同有效吗

居间方公司不存在,合同有效吗 (一)如果居间方公司不存在,合同有效还是无效
  如果居间方公司不存在,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另外,根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主体不合格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二)已经履行无效合同怎么办
  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的。
  所谓自始无效,就是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会转化为有效合同。
  由于无效合同从本质上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国家不承认此类合同的效力。对于已经履行的,应当通过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方式使当事人的财产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三)怎样判断合同无效
  当前对合同效力认定的标准应是《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五)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一兜底条款的规定可以认为是对无效合同标准的高度概括,是判断一个合同是否有效的法定标准。“法不设责即豁免”。对于一份已经成立的合同,只要合同中不存在阻却合法有效的法定事由,该合同就应依法认定为有效。这样既统一了合同效力认定的标准,也充分尊重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愿,同时也缩小了无效合同的范围,鼓励了交易,不仅在法学理论上而且在司法实践中都是可行的。
  在法院做出合同无效的认定之前,该合同应该是有效的。除非合同必然无效,法官一般应推定有效。
  只有当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认定合同无效的请求或主张时,法院才能确认合同无效。
  但如果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由于缺乏合同无效的请求权主体,所以允许法院主动认定其无效。因此这并不是说法院对任何合同都可以主动干预其效力,而是由于请求权主体缺位而造成的。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的解答。如果居间公司不存在,那么所谓的合同也就无效,在履行无效合同期间所损失的财产等均可恢复到未签订合同之前的状态。所以在找人帮忙时应睁大眼睛看清楚对方公司是否不存在,别让人有机可乘。如果对居间方公司不存在,合同有效还有疑虑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刑满释放后有退休金吗?
      一、刑满释放后有退休金吗?公职人员被判刑后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的没有退休金。《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


·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吗,怎么办理?
      夫妻双方之间离婚,因为生活的琐碎,或者是结婚之后,性格在对方面前完整的展现出来,所以有很多不和的事情,导致双方的感情破裂,从而通过离婚的方式......


·不满足绑架罪的成立要件还会受到刑事处罚吗?
      一、不满足绑架罪的成立要件还会受到刑事处罚吗?不满足绑架罪的成立要件就不会受到刑事处罚,绑架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


·工资个人所得税退税流程是怎么样的?
      工资个人所得税退税流程是怎么样的?一、工资个人所得税退税流程是怎么样的?第一步:准备申报安装个人所得税软件,打开软件后,先进行注册登录......


·人保交通事故理赔的标准是什么?
      人保交通事故理赔的标准是什么?(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


·子女抚养金给付具体内容是什么?
      子女抚养金给付具体内容是什么?未成年子女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为了使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我国法律规定了子女抚养金。可是,现......


·申请离婚诉讼法律援助会被受理吗?
      申请离婚诉讼法律援助会被受理吗?在诉讼案件中如果有律师的参与的话其胜诉率会大大的提高,毕竟律师的专业度更胜我们一筹。为了让那些无力承担律师费......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建筑工程设计合同范本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设计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


·在找不到肇事者的情况下高空坠物全楼赔偿合法吗?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经济的飞速增长,各个科研领域的也飞速进步,我们的大楼是越修越高,但是来自高楼的伤害也在不断发生着,相信你也看到过很......


·法院判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法院判抚养费一般是多少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


·法律知识私闯民宅犯法吗
      法律知识私闯民宅犯法吗私闯民宅属于犯罪行为,也就是初办了我们国家的刑事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都会认定用成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根据这个罪名,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