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医疗损害赔偿举证责任如何确定

医疗损害赔偿举证责任如何确定
  
  1、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中,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病历及相关资料说明相应的诊疗过程。
  
  交费单、挂号单等诊疗凭证及病历、出院证明等证据可以用于证明医疗关系存在。
  
  2、对于医疗产品损害以外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患者一方认为医疗机构有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机构是否履行了向患者一方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的义务,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
  
  3、发生医疗损害,患者能够证明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4、医疗产品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患者一方对产品缺陷、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因输入的血液是否合格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患者一方对血液不合格、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5、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医疗机构对以下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6、当事人遗失、涂改、抢夺病历,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改变病历资料的内容,导致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明或有无过错无法认定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7、患者就医后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医疗机构未要求患者一方进行尸检,导致无法查明死亡原因,并致使无法认定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有无过错的,医疗机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医疗机构要求患者一方协助进行尸检,但因患者一方的原因未进行尸检,导致无法查明死亡原因,并致使无法认定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有无过错的,患者一方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8、当事人遗失、涂改、抢夺病历,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改变病历资料的内容,导致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明或有无过错无法认定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9、患者就医后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医疗机构未要求患者一方进行尸检,导致无法查明死亡原因,并致使无法认定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有无过错的,医疗机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医疗机构要求患者一方协助进行尸检,但因患者一方的原因未进行尸检,导致无法查明死亡原因,并致使无法认定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有无过错的,患者一方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婚后共同财产如何分配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
      婚后共同财产如何分配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


·盗窃罪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刑事犯罪中可能最常见的就是公民利用他人家中或者对自己财物的疏忽而通过盗取的行为获得财物,既然是犯罪就需要结合犯罪所涉及的财产数额来进行适当......


·关于选择性罪名如何量刑?
      很多人,面临选择性罪名时,就不知道该如何适用罪名了。选择性罪名,就是对于罪名可以选择使用,也可以概括适用。选择性罪名在我国的刑法罪名中占了三......


·一、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有两种例外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有两种例外是什么?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


·在我国15童工可以找什么工作?
      在我国15童工可以找什么工作?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


·受人威胁怎么办
      受人威胁怎么办遭到别人的恐吓时,首先要搞清楚三件事情:第一,威胁我的人是谁?尤其是匿名威胁,你得自己搞清楚。自己是否平日一不小心得罪谁了......


·人去世了安置房怎么继承
      人去世了安置房怎么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在分配遗产时,应掌握以下几个情况:1、各继承人在生活......


·在欠款产生前怎么预防债务风险
      在债权债务关系发生后,一些潜在的债务风险是债权人需要谨慎防范的,而防范债务风险的工作可以贯穿于欠款产生的各个阶段,就欠款产生前的阶段来讲,债......


·一、武汉醉驾罚款标准是什么?
      一、武汉醉驾罚款标准是什么?酒精含量20mg~40mg/100ml或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驶入城市中心区域,暂扣1-2个月驾驶证,罚款300元;酒精含量60mg~80mg/100ml或......


·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
      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我们日常的生活中很多人都有资金周转不开的时候,特别是一些房地产开发商,这是他们可能会去想社会融资或者是选择向银行贷......


·工商银行房贷为什么没合同
      可以咨询办理贷款的银行客户经理。正常情况下,银行房贷是有合同的,银行会在放款后,将贷款合同、借据、还款计划明细表等资料一次性交给客户的。审批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