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右锁骨骨折误工费几个月

受害人的误工费,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交通事故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同居协议的内容具体有哪些
      有的人在与对方同居之前,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就会选择先签订一份同居协议。当然,从一定程度上讲,这样的协议也是能够为当事人的利益提供保护的。......


·债权债务管辖确定的法律依据
      债权债务管辖确定的法律依据一、债权债务管辖确定的法律依据1、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


·看守所和拘留所有啥区别
      1、关于羁押的对象。拘留所羁押的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行政拘留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刑事拘留、被逮捕......


·被公司辞退的能拖工资吗
      被公司辞退的能拖工资吗?不能,员工被辞退可以拿到工资。不给发工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


·办理再婚登记收掉离婚证吗
      再婚登记收掉离婚证吗再婚时需要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同时将离婚证交回发证机关,但有的只会给离婚证上盖章或是离婚时出示,不会收回。二、再婚......


·单方申请离婚协议书是什么?
      单方申请离婚协议书是什么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


·轻伤如何做司法鉴定才合适?
      一、轻伤如何做司法鉴定才合适?轻伤应当24小时内公安局开具委托书,没有规定超过多长时间就不能做鉴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


·银行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银行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一、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有什么后果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有什么后果1、合同无效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职务侵占罪的起刑点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的起刑点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第271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


·离婚期间另一方说有债务需要承担吗?
      离婚期间另一方说有债务需要承担吗?属于共同债务的需要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