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条件构成有哪些?
25.nj64.com 顾小东律师
1、客体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2、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的合同,应当理解为不包括单纯的借款合同,因为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诈骗相当于直接通过诈骗的手段使得对方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处分财物,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一种诈骗行为,便可构成本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法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其次,诈骗对方当事人财物必须数额较大的。所谓数额较大,根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3、主体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4、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诈骗罪就是以诈骗的方式让对方与自己签订合同,此行为是会造成对方的利益受到重大的损失,一般在认定犯罪时就会结合各个要件来进行确定,只要条件符合才能按此罪来进行处罚,如果缺少一个要件的话,那么是不会构成刑事犯罪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
More>>
·一、直销企业变更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需要增资的资料有哪些?
一、直销企业变更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需要增资的资料有哪些?(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申......
·公司劳动合同违约如何赔偿损失?
公司劳动合同违约如何赔偿损失?公司劳动合同违约的,需要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对于解除合同的还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交通肇事罪如何判刑 交通事故缓刑吗
交通事故在到一定严重程度的时候往往会构成交通肇事罪,而我国《刑法》对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规定是作出了三个不同的档次,其中最轻的也就是对罪犯处三年......
·如何应对无效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如何应对无效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土地在我国是不属于个人所有的,因此土地的利用方式主要是靠租赁,那么法院是如何对处理无效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的呢?面对无......
·拖欠网贷2023会判刑吗?
拖欠网贷会判刑吗?拖欠网贷2000的情况,是不会被判刑的,一定按民事诉讼案件处理。可以这样处理:一是主动要求分期,二是区分利害关系有选择还贷。大部......
·一、法院拍卖房子清场问题如何规定的?
一、法院拍卖房子清场问题如何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
·在我国法律援助能打几次
在我国法律援助能打几次从广义上来讲,法律就是一种国家制度,它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惩治犯罪所设置的,需要您共同来遵守,并且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
·山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
山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仲裁法全文适用范围是什么?
仲裁法全文适用范围是什么一、所谓仲裁的适用范围,指的是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可以解决哪些纠纷,不能解决那些纠纷,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争......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行监督是如何规定的?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行监督是如何规定的?一、?检察机关为什么要专门发布《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行监督的规定司法实......
·一、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1、据我国婚姻家庭法律的相关规定,婚姻存续期间,无论婚姻多长时间,只要是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都可以依法进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