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安徽省关于诈骗罪量刑标准规定是什么

安徽省关于诈骗罪量刑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安徽省关于诈骗罪量刑标准规定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安徽省诈骗数额认定标准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千元为起点。
  
  2、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万元为起点。
  
  3、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五十万元为起点。
  
  三、量刑情况
  
  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1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3、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⑴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具有下述相关情形而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配置刑罚的除外),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①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②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③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④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⑤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⑥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⑦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⑧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相应确定量刑情节调节比例
  
  ⑴确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诈骗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⑵在案发前自动将赃物归还被害人的,可适当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⑶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不作犯罪处理的除外。
  
  所以综合全文所述可以得知,每个人都要遵纪守法,不要去诈骗他人财物然后做出一些违法的事情,在做了之后就会受到法律的严重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构成集资诈骗罪既遂怎么判
      构成集资诈骗罪既遂怎么判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根据相关规定做借条可以分期吗?
      根据相关规定做借条可以分期吗?借条书写时是可以约定分期还款的,具体来说,如果有真实的借贷关系发生,经借贷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在借条上约定“分期还......


·移送管辖同级法院之间移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移送管辖同级法院之间移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民事诉讼法》第36条(一)移送的案件必须是已经受理的案件。案件受理后才会有不属本院管辖的问题,法院才应......


·一、市民举报雇佣童工有用吗?
      一、市民举报雇佣童工有用吗?有用,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


·犯罪未遂量刑司法解释是什么?
      犯罪未遂量刑司法解释是什么?犯罪未遂量刑司法解释是按照既遂犯的处理原则来进行一个从轻或者是减轻的处罚,当然首先需要明确的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即使......


·借钱写上欠条还借条好?
      借钱写上欠条还借条好?借钱最好是打借条而不是欠条。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


·离婚立案多长时间开庭?
      离婚立案多长时间开庭首先,起诉立案后,一般需要1-7日将案件从立案庭转到业务庭,但是这个时间不是绝对的。然后,业务庭法官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根据......


·员工合同书去分公司了要重新签吗?
      员工合同书去分公司了要重新签吗?一、员工合同书去分公司了要重新签吗?员工合同书去分公司了要重新签,员工调岗,重新订立或新增补充条款从法律效......


·涉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最少判几年
      涉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最少判几年?涉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罪轻的处罚标准是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中......


·根据劳动法规定辞退员工怎么补偿标准?
      根据劳动法规定辞退员工怎么补偿标准?一、根据劳动法规定辞退员工怎么补偿标准?根据劳动法规定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是按照每工作满一年的时间支付劳......


·玩忽职守罪刑事判决书有什么内容?
      玩忽职守罪是指公职人员工作期间不负责任,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国家财产的行为。玩忽职守罪会经过法院判决,并出具刑事判决书。那么玩忽职守罪刑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