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对于抗税罪既遂怎么判刑的?

对于抗税罪既遂怎么判刑的?
  
  一、对于抗税罪既遂怎么判刑的?
  
  对于抗税罪既遂判刑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抗税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又由于采用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缴纳应纳税款,必然同时侵犯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
  
  其犯罪对象,包括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及依法征税的税务人员。这里的税款是除关税以外的国内税收。这是的税务人员也限于依法征收国内税的工作人员。这是抗税罪区别于走私罪、妨害公务罪和其他犯罪的重要标志。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1).抗税罪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税收法规主要指《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如果行为没有违反税收法规则不能构成抗税罪。如没有纳税义务的个人用暴力阻碍税务人员征税,虽然客观上使他人得以拒不缴纳税款,但其行为违反的不是税收法规,不能以抗税罪论处。
  
  (2).抗税罪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这是抗税罪与偷税罪的根本区别。所谓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他人身体实施袭击或者使用其他强暴手段,如殴打、伤害、捆绑、禁闭等足以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所谓胁迫,里指犯罪分子对他人进行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使他人不能抗拒的手段。如手持凶器威吓,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毁坏名誉、加害亲属等相威胁,根据本条,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抗税罪、而不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当然,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不认为是犯罪、如果行为人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不是以上述暴力、威胁方法实施的,而是以诸如不能成立的各种理由为借口进行抵.制或者只是消极地不缴纳税款等,则不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依法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单位,本条没有明确规定单位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但从本条的立法精神以及抗税罪和偷税罪的联系来看、抗税罪的主体应与偷税罪的相同,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
  
  单位犯本罪的,由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出于直接故意,表现为明知负有纳税义务而故意抗拒缴纳税款,并且通过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公开拒不缴纳税款、非法获利的目的。
  
  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主观故意和非法获利的目的。则不构成抗税罪。
  
  综合上面所说的,抗税罪就是属于负有缴税的义务而选择不承担自己的责任,那么这种行为是违反了国家对税务法的管理规定,只要条件构成必定就需要承担刑事的责任,一般所抗税的金额越大所存在的刑法就会越重,所以,自己的义务就需要自己来履行,避免承担起不必要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脱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进行逮捕、监管是司法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施加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法律强制措施,是维护社会秩序,同犯罪作斗......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举证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举证期限是多久?诉讼中需要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而在质证之前会给当事人一定的举证时间,而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举证期限做出了......


·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规定是什么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


·2023怎样注册投资公司流程是什么?
      2023怎样注册投资公司流程是什么一、怎样注册投资公司流程是什么投资公司的注册流程:工商核名→起草公司章程→刻章→工商签字→办理验资→办理营......


·离婚要求补偿的情况是怎样的
      离婚要求补偿的情况是怎样的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


·担保公司的概念是什么?担保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担保公司的概念是什么?担保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一、担保公司的概念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


·年审营业执照应该怎样进行?
      当代社会,很多年轻人正在积极的进行创业,开办企业。在现实生活中,开办企业需要注意的问题有许多,比如年审营业执照就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但是很......


·医疗损害赔偿举证责任如何确定
      医疗损害赔偿举证责任如何确定1、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中,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病......


·给控股股东律师函正文包括哪些内容?
      给控股股东律师函正文包括哪些内容?律师函的正文一般由四个部分组成:具体包括委托声明、事实简述、法律评论和律师意见。1、委托声明委托声明由委托来......


·一、公司没签合同辞职几天能走?
      一、公司没签合同辞职几天能走?单位没有订立合同并没有缴纳保险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不需要提前30天,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保险并支付未签订合同期间......


·监狱要怎样对待癌症犯人
      罪犯服刑期间身患癌症,监狱医疗机构应当给予治疗。《监狱法》第五十四条监狱应当设立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建立罪犯生活、卫生制度。罪犯的医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