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最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不满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不满5000元的,情节严重的,可以本罪论处,基准刑为拘役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6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5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万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5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缓刑适用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30万元以上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25万元以上的;(二)曾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行政处罚或判刑的;(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5次以上的;(四)未按规定缴纳60%以上罚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而且一般具有牟利的目的。实践中,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一般都以收取高额的手续费为目的,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的单位和个人一般都是以收取高额的中介费、信息费为目的。但“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本罪主观上的必要条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为他人或者为自己进行虚开发票。已获得出口退税和抵押税款。这些都是欺骗国家的相关税务行为。对我国的税务管理制度和税收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获得金额较严重,很可能会判处的刑罚更加严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试用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招录员工后,都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了解的时期,劳动者也可以在试用期内考察用人单位。那试用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吗?劳......


·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一、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1、客体要件《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驶罪拟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显然......


·商标权是无形资产吗,商标权内容有哪些
      商标权是无形资产吗,商标权内容有哪些资产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但是很多人并不能分清楚什么是无形资产什么是有形资产。那么商标权是无形资产吗?商......


·法律规定怎样才叫重婚?
      法律规定怎样才叫重婚?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


·如果产假中劳动合同到期应该怎么处理产假中劳动合同
      如果产假中劳动合同到期应该怎么处理产假中劳动合同到期的话应该自动延续产假结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


·个税退税流程及时间是怎么样的?
      个税退税流程及时间是怎么样的?一、个税退税流程及时间是怎么样的?1.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点击开始申报通常都是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


·商业土地使用是多少年?
      商业土地使用是多少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


·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既遂量刑处罚是?
      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既遂量刑处罚是?《刑法》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


·有孩子离婚程序怎么走协议离婚?
      我国的法制程度在不断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增加了不少,因此,在生活中的种种问题需要靠法律地进行解决,在离婚过程中的纠纷问题可以依据《民法典》......


·如果辞退员工不想赔偿怎么处理?
      如果辞退员工不想赔偿怎么处理?如果辞退员工不想赔偿的处理方式是通过合法组织的方式来进行,比如说提前30天就通知劳动者有无补偿金和多少补偿金与自辞......


·购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出现纠纷怎么办?
      购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出现纠纷怎么办?买卖合同中的违约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交或不收货;二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适当履行。(一)卖方不履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