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果产假中劳动合同到期应该怎么处理产假中劳动合同

如果产假中劳动合同到期应该怎么处理产假中劳动合同到期的话应该自动延续产假结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因此,当女职工进入孕期后,即使劳动合同期满也应当续延至哺乳期结束之后才能终止,用人单位必须做的是“续延”而非“续签”,不得以怀孕为由解雇女职工。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形,合同到期后也是自动延续的,具体是:(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辞退怀孕女职工的条件是什么?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因此,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雇哺乳期女职工的。休产假的时候合同到期这是在所难免的,不过,国家也是通过各种各样的法律制度充分的保障了女职工合法的生育权。等到产假结束正式上岗之后,也并不意味着就只能接受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在续签劳动合同到这件事情上,法律是充分的保护了劳动者的利益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事案件二次退回侦查没有证据怎么办?
      一、刑事案件二次退回侦查没有证据怎么办?刑事案件二次退回侦查后,如果还没有收集足够证据的,检察院应该作出撤诉的决定,不再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刑事案件的上诉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的上诉程序是怎样的无论是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在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时,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是可以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


·一、山东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怎么起诉?
      一、山东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


·劳动仲裁在哪里申请?
      当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有权申请仲裁、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劳动仲裁是比较直接的维权办法,也可以同时进行。那么劳动仲裁在哪里申请?《劳动争议......


·专利产品侵权判定方法有什么?
      专利产品侵权判定方法有什么?现在发明专利是需要去专利网站申请专利编号的,也就是说申请之后这项专利就在您的名下,您对其有所有权,然而专利侵权......


·孩子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几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孩子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几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


·经济补偿的标准和方式有哪些?
      经济补偿的标准和方式有哪些?在公司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时,根据国家规定,需要给予您一笔经济补偿金。但是,不少朋友收到的仅仅只是一个数字,却不知......


·人民法院对于告诉才处理侵占的是怎么处罚的?
      人民法院对于告诉才处理侵占的是怎么处罚的?《刑罚》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丧葬补助费
      丧葬补助费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上年度企业离退休......


·协议离婚未约定抚养费怎么办?
      协议离婚未约定抚养费怎么办?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2、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


·分居
      分居,一般是指一家人分别各自生活,是指一对男女在还保留着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名义上为夫妻,实际上却分开两地居住。一般多指准备离婚却不愿舍弃婚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