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哪些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满足以下要件就算构成职务侵占罪: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2、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4、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什么是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


·单位未缴纳医疗保险,员工患病该如何维权?
      首先,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1)退休;(2)患病、负伤;(3)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4)失......


·家庭财产继承顺序分配比例为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


·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归子女所有的约定,能否排除在后形成的债权强制执行
      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该约定虽然不直接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但该房屋作为夫妻二人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双方在婚......


·离婚房产如何过户
      离婚房产如何过户离婚房产的过户办理,只要离婚的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


·离婚子女抚养协议探视权注意事项有哪些?
      离婚子女抚养协议探视权注意事项有哪些??一、离婚子女抚养协议探视权注意事项1、探望权的行使不得损害子女的身心健康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


·离婚聘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离婚聘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1、聘金也就是彩礼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女方父母的财产,而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2021.01.01生效)明......


·离婚财产调查收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财产调查收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目前律师收费一般有两种:其一,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


·销售伪劣商品罪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取保候审是指犯罪嫌疑人在被抓获之后,如果罪行较轻,并且司法机关认为不需要关押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暂时先不用关押,开庭时参加审理即可。我国目......


·一、婚内夫妻一方的工资算个人财产吗?
      一、婚内夫妻一方的工资算个人财产吗?婚内夫妻一方的工资不算个人财产,因为此时民法典18条规定,婚前所个人拥有的财产的话,仅仅是婚前取得的个人的......


·在我国关于离婚赔偿金的几年有效离婚赔偿金一年有效
      在我国关于离婚赔偿金的几年有效离婚赔偿金一年有效。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无过错方以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