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故意伤害罪从犯怎么处罚

共同犯罪中需要具体区分主犯、从犯以及胁从犯,根据每个当事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进行量刑处罚。那么您知道故意伤害罪从犯是如何量刑的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罪的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故意伤害罪的从犯在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在审理期间,故意伤害罪的从犯通过亲属主动赔偿,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且在案件审理期间,故意伤害罪的从犯通过其亲属向法院交了赔偿保证金,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及司法实践,均可酌情从轻处罚。犯故意伤害罪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
  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颅脑损伤、颈
  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1990年3月
  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鉴定重伤主要依据该《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3、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
  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
  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实践中,不同刑事犯罪的从犯量刑是不同的,因为法律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因此对于故意伤害罪的从犯来讲,需要先确定了量刑的幅度后,再具体从轻或减轻处罚。我们为为你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同纠纷能报警吗?
      合同纠纷能报警吗?一、合同纠纷能报警吗发生合同纠纷,不是什么情形,警察叔叔都能给咱们解决,合同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理范围,不是刑事案件......


·公司没有加班费违法吗?
      公司没有加班费违法吗我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第41条规定......


·犯了经济罪最多拘留多久就需要提请批捕
      一、犯了经济罪最多拘留多久就需要提请批捕?犯了经济罪最多拘留30天就需要提请批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当中对刑事拘留的期限有着非常明确......


·买房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一、买房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划拨是用地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无偿或部分安置、补偿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法。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


·工伤认定逾期应该怎么办
      现实中,很多时候都是由受伤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依法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法律中对单位提出认定的时间规定比较短,即事故......


·公民报假警有什么处罚?
      公民报假警有什么处罚1、如果是故意报假案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处以拘留和罚款。因报假案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性,已经构......


·假离婚回避官司赔偿会怎么处理?
      假离婚回避官司赔偿会怎么处理?发现夫妻双方假离婚回避官司赔偿时债权人可以同时向男女双方讨债,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有确切的......


·醉酒驾驶1253能判多久
      在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时候,需要考虑到此时是交通行政方面的处罚还是刑事方面的处罚,而要是问醉酒驾驶1253能判多久,那么往往就是指刑......


·民事诉讼法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管辖的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管辖,主要是对于法院的管辖权的划分,只有符合自己管辖范围的案件,法院才有权管理。那么,您对于民事诉讼法管......


·精神病人犯罪是否受到处罚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那么,精神病人犯罪是否受到处罚?......


·新股申购额度可以重复使用吗
      新股申购额度可以重复使用吗一、新股申购额度可以重复使用吗申购额度,当天只可以总量在额度内进行申购!申购股票的市值可以多天连续使用。只要当天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