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精神病人犯罪是否受到处罚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那么,精神病人犯罪是否受到处罚?如果需要受到处罚的话,具体又是怎样对精神病人进行处罚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精神病人犯罪是否受到处罚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责任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只要着手实行时具有责任能力与故意、过失,丧失,丧失责任能力后所实施的行为性质与着手实行时的行为性质相同,行为人应负既遂的刑事责任;如果丧失责任能力后实施了异质的犯罪,对前行为承担未遂的责任。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精神病人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确定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应经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宣告。人民法院的宣告应经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进行申请。被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他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该精神病人自己拥有财产,则以他本人的财产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作监护人的除外。精神病人未经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侵害人自称有精神病,则应由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精神病人犯罪该如何处罚
  
  1、在刑罚适用方面,司法实务中应依据司法精神病鉴定关于行为人属于限制责任能力及其等级、程度的鉴定结论,结合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行为人的其他个人情况,根据罪责刑相适应进行综合分析,具体裁量,确定刑罚。对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如属于严重减弱责任能力的,应予以较大幅度的从宽处罚(主要是减轻处罚),也可以考虑缓刑的适用,直至免予刑事处罚。
  
  2、对属于中度减弱责任能力的,则应予以较适中的从宽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不排除缓刑的适用)。
  
  3、对属于轻度减弱责任能力的,应予以较小幅度的从宽处罚(原则上只能从轻处罚,且从轻幅度不能过大)。但是对于那些虽然是轻度精神病患者,犯罪性质恶劣、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的犯罪,一般不应当减轻处罚,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考虑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只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才不负刑事责任。关于精神病人犯罪是否受到处罚的问题,我们就为您解答到此,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作中受伤怎样确认工伤认定?
      最近几年,经常听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纠纷的案件,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工伤事故造成双方对薄公堂,双方各执一词。其实工伤事故发生时,应第一时间进行工伤......


·各地林地其他承包征地补偿标准都一样吗
      各地林地其他承包征地补偿标准都一样吗一、各地林地其他承包征地补偿标准都一样吗?各地林地其他承包征地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征地补偿标准时依据......


·网页游戏侵犯明星肖像权怎么办
      每个人的长相都是独一无二的,肖像权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利。肖像权最明显的一个用处就是打广告,许许多多的人广告公司都会选择与明星签协议利用明星......


·打借条不写本人名字可以吗
      打借条不写本人名字可以吗?不可以,借条中必须写借款人和出借人本人的名字,借条要具备的基本要素,如下:写借条时,应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载明出借人、......


·集资诈骗罪的入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集资诈骗罪的入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集资诈骗罪的入刑标准的规定就是如果说诈骗的金额已经达到了10万元以上的话,那么就会被列入到刑法当中来予以考量,......


·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
      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呢一、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民事责任的承担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承担两种形式,这两种责任形式都统一规定在《民法通则......


·侵权责任人起诉前转移财产怎么办?
      侵权责任人起诉前转移财产怎么办?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


·在外地酒驾怎么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


·劳动者怎么撤销仲裁裁决?
      劳动者怎么撤销仲裁裁决?有以下情况可以被撤销(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


·一、交通事故护理赔偿标准怎么确定?
      一、交通事故护理赔偿标准怎么确定?护理费数额是由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决定的。1、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


·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