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收养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有的夫妻由于缺乏生育能力或者自己不想生育而选择收养孩子,那么对于收养的子女来讲,他们对养父母的遗产是否享有继承权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收养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父母子女关系除基于血缘联系的自然血亲外,还有通过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即以收养关系建立的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一十一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子女便取得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而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确定以后,就无权再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同时,《民法典》还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这样,通过收养使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了转移,养子女与养父母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与生父母间解除了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继承法也规定第一顺位继承的子女包括养子女,因此养子女室友继承权的。
  
  二、怎样确定养子女的继承权?
  
  确立养子女继承权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养子女对生父母的遗产没有继承权。
  
  2、解除了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不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3、尚未正式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仍然享有继承权。
  
  4、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条件基本相同时,继承份额相同。
  
  5、确认养子女继承权的前提是看他们同被继承人是否依法确立了收养关系。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建立的是一种拟制的血缘关系,当然一旦收养关系成立,那么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就会适用《民法典》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健康证异地可以使用吗
      可以的,健康证一般是可以跨市使用的,同省内跨市区都可以使用。办理健康证只对服务对象有利,对于相当部分的工作人员来说,则是既出钱又麻烦而且有失......


·劳动合同变更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变更有赔偿吗?劳动合同变更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但用人单位一般不会同意,这时劳动合同无法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


·劳动仲裁多久裁决才能做出
      劳动仲裁多久裁决才能做出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


·处罚采购产品质量不合格措施有哪些?
      处罚采购产品质量不合格措施有哪些?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包括没收这些不合格商品,没收销售不合格商品的利润,并根据不合格商品的货值......


·房屋他项权证编号是怎么样的?
      房屋他项权证编号是怎么样的?房屋的他项权证,一看这个名字就是和房子有很大的关系的,关于他项权证的内容,因为比较专业性的用语,所以很多人都表......


·哪些共同财产不需要分割
      哪些共同财产不需要分割一、哪些共同财产不需要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都是要参与分割的,不需要分割的是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婚姻编》(自20......


·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时效多久
      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时效多久一、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时效多久民事案件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


·为证明对方婚外情可以收集那些证据
      1、离婚婚外情证据之——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这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


·工程建筑合同违约责任从什么角度写
      工程建筑合同违约责任从什么角度写工程建设合同中违约责任的形式介绍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其中一种最常见的免责事由是不可抗力。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而......


·公司法设立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设立条件的规定是什么其实,在日常生活当中,只要可以称之为公司的经营单位,说明它的各要求都是符合国家的要求的。因为,成立公司并不像您想......


·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我国立法机关从多个角度制定了法律规范
      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我国立法机关从多个角度制定了法律规范。根据这些法规的规定,在公民考驾照时,会考查关于酒驾醉驾毒驾相关规定,只有分数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