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程建筑合同违约责任从什么角度写

工程建筑合同违约责任从什么角度写
  
  工程建设合同中违约责任的形式介绍
  
  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其中一种最常见的免责事由是不可抗力。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是不能完全履行时, 合同不履行方不需要承担成违约责任。但是如果当事人未如实按期履行合同, 在逾期的时间内发生不可抗力, 当事人仍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比如说:当在交货时承包方延期供货, 而在交货途中又遭遇不可抗力, 导致了货物遭受损失, 承包方除承担延期违约责任外, 还应对货物受损亦要承担修补或赔偿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在合同义务履行中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不符合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所约定得事项, 应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按照法律规定,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三种形式:
  
  即支付违约金、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
  
  采取补救措施:
  
  违约方在构成违约责任后应采取的旨在消除违约后果的措施,包括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等。一方违约后,守约方除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并对违约行为予以补救这两种形式外, 还可要求违约方根据合同规定向其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 亦即向违约方索赔。
  
  下面分析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这两个方面。
  
  赔偿损失:违约方支付金钱来补偿被违约方遭受的损失。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任意一方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额, 因此违约金可以被视为约定的赔偿金。
  
  二、履行违约责任
  
  1:如果合同中当事人双方约定了损失赔偿金数额,此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优先的原则赔偿损失,违约一方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损失。
  
  2:合同中当事人双方没有约定损失赔偿金数额,根据《合同法解释二》29条规定,违约金不应超过损失的30%。
  
  3:被违约方要求支付违约金时,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数额或者计算方式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一方在赔偿过程中觉得所约定违约金的过高或者过低都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适当调整。
  
  4: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一般情况下不能同时并用,且若两者都存在时优先适用违约金。
  
  三、注意事项
  
  1.在制定合同时, 要明确规定合同各方应履行的义务及承担的责任, 并规定如果不履行应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 包括赔偿损失的计算原则, 以及违约金的适用范围及金额。
  
  2.合同签订后要深入研究和理解合同。一旦一方违约, 另一方可就违约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及索赔金额提出合理、有效的索赔要求。
  
  3.主张违约责任具有时效性。在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方违约, 另一方应在违约事件发生后一定的期限内提出赔偿, 过期索赔则不允支持。
  
  4.注意保留项目执行中的过程文件及资料, 以作为今后索赔的有力证据。守约方在索赔时首先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违约的事实, 如果造成损失还应证明违约造成的损失大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广洲租售同权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广洲租售同权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租售同权即租购同权,以广州为例来说,该政策为广州租房新政,是指凡是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


·故意伤害罪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故意伤害罪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刑事责任是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最长保护期为多久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最长保护期为多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第十四......


·一、离婚房屋财产评估费用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房屋财产评估费用收费标准是什么1、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每......


·一、离婚有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分割?
      一、离婚有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分割?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


·申请工伤鉴定要什么材料?
      申请工伤鉴定要什么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


·劳动者在工作前
      劳动者在工作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在劳动合同中,有一些特定的条款保护着劳动者的权益。这些特定的劳动合同条款,约......


·刑拘时可以见律师吗
      可以。刑事拘留期间,辩护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会见和通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


·劳动合同中的社保选项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拟定的的劳动合同应该包括给员工交纳社会保险这一问题的,劳动关系当中的社会保险就是您所熟悉的五险一金,这些相信多数的劳动者都是非常清楚的。......


·一、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算过户吗?
      一、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算过户吗?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算过户。当夫妻双方协商,将共有房屋归属一方所有,或经法院判决归为一方所有时,如房屋产权证......


·事业公司改制为企业怎样做
      事业公司改制为企业怎样做在我国的目前现状来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改制,是大势所趋。因为只有通过企业的改制,才能够促进这些企业的活力,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