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充值会员费非法集资是怎么处罚的?

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某单位采取交会员费,然后进行返点收益的行为,这是非法集资的类型之一。一般来说,需要交会员费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展下线,吸引更多的人来交会费。那么,充值会员费非法集资是怎么处罚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大量收取会员费属于什么行为?

  这种情况下,涉嫌非法集资。

  二、此种行为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二)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三)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四)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二)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三)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四) 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非法集资300万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收取会员费非法集资是非法集资行为的一种,故而立案标准,量刑标准都是根据刑法对非法集资罪的相关规定利进行处罚的。且此类行为属于集体犯罪,故而适用集体诈骗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2023关于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为多少年?
      2023关于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为多少年?2018关于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为多少年?1、2018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


·养殖合同诈骗的套路有哪些?
      养殖合同诈骗的套路有哪些?现在想通过养殖致富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养殖骗局也越来越多。原因也就是收到高收益的诱惑,还有对合同法知识的欠缺,所以我......


·没有离婚能否单独起诉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没有离婚能否单独起诉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可以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


·孙子什么时候可以代位继承
      孙子什么时候可以代位继承?爷爷去世后孙子可以代位继承,但代位继承有严格的条件限制,适用代位继承的条件须具备以下条件: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


·债的履行条件
      1。债的标的:债务人除了必须按照规定的标的履行外,还必须按规定的数量和质量履行义务。数量不得超出或减少。超过或少于规定数量时,需要债权人同意。......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多少钱?
      一、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多少钱?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三十到五十万元之间。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


·一、没办离职手续多久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一、没办离职手续多久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办理离职手续直接走,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录音遗嘱应具备哪些条件
      遗嘱的形式有很多,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等等,其中还有一种是录音遗嘱。在制作录音遗嘱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注意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不......


·女方离婚不带孩子需要付抚养费吗?
      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除了对财产进行分割之外,就要明确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通常情况下,女方会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并且由男方按月......


·醉酒无证驾驶能否取保
      醉酒无证驾驶符合取保条件的可以取保。《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


·众多纠口腔医疗纠纷案例中人们如何处理纠纷?
      众多纠口腔医疗纠纷案例中人们如何处理纠纷?近些年来,医疗纠纷频发不止,医患纠纷现在已是非常常见的事情了。而众多口腔医疗纠纷案例也属于这些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