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孙子什么时候可以代位继承

孙子什么时候可以代位继承?爷爷去世后孙子可以代位继承,但代位继承有严格的条件限制,适用代位继承的条件须具备以下条件: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不适用代位继承。2、被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代位继承人等于被继承人死亡,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则其应该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这不是代位继承而是转继承。4、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5、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权。二、代位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三、放弃遗产继承权要满足哪些条件?1、必需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2、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3、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表示。遗产分割后,遗产已经变成继承人的财产,此时放弃的是所有权而不是继承权。4、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比如,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的抚养、扶养、赡养义务,或其他债务履行的,放弃无效。5、放弃继承权须以法定方式作出。在诉讼前放弃的,须以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为有效;在诉讼中,继承人口头向法院表示放弃的,继承人在笔录中签名,该放弃也有效。遗产的继承都是从被继承人去世以后才开始的,对于孙子来讲,如果自己的父亲还在世,孙子没有代位继承权。另外就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失去继承权的,其直系亲属也没有代位继承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夫妻分居后债务怎么办?
      夫妻分居后债务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


·男女婚前共同买房产权属于谁
      一、婚前共同买房产权属于谁确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归属要看不动产登记簿上是谁的名字,除非发生登记错误的情况,记载于登记簿上的权利人推定为房屋所有人......


·假释与减刑的区别有哪些
      我们发现,有的罪犯在服刑期间被减刑了,而有的却被假释了。由于这些都比较专业,因此导致不少人认为假释就是减刑,但其实这二者是完全不同的制度。那......


·法律承认的商业机密有哪些特征?
      法律承认的商业机密有哪些特征?商业百秘密具有四个基本特征:秘密性、管理性、实用性、价值性。(1)秘密性。商业秘密首先必须是处于秘密状态的信息,不......


·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几年?
      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交通设备也在不断的更新,如今交通工具变得越来越快,高铁、飞机等都是快捷的交通工具。而这些交通工具如果被破坏就会直接造成大量......


·行政强制执行的特点表现为哪些方面
      行政强制执行的特点表现为哪些方面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包括: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


·信用卡贷款哪些银行能办理
      信用卡贷款哪些银行能办理一、信用卡贷款定义:信用卡贷款是指银行根据信用卡持卡人的资信状况给予一定的额度,持卡人可以利用信用卡进行刷卡消费。......


·法律规定股东持股证明找谁开?
      法律规定股东持股证明找谁开?一、法律规定股东持股证明找谁开?到工商部门进行开具;到工商部门开具股东出资证明需要材料:1、营业执照原件......


·离婚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夫妻离婚后急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抚养费的分配既要公平合理,抚养孩子的一方所营造的环境又要有益于孩子的成长,作为父母双方......


·住宅商用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吗?
      住宅商用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吗?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居住用房屋如果取得合法的经营资质时,房屋的用途依法变更的,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


·公司债券种类设备债券形式是怎样的?
      公司债券种类设备债券形式是怎样的?一、公司债券种类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