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程序是怎么样的
劳动关系就是个人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一种关系,但是有的时候并没有纸质的劳动合同书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但却是一种事实存在的。对于这类情况,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程序是怎么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一、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程序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哪些情形下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尽管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并未对事实劳动关系作出十分明确的规定,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第10条第2 款及第11条的等的规定及《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条,事实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归纳起来,实践中存在以下三种事实劳动关系:
一是用人单位自始就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但期限届满后,双方以口头形式或者行为表示继续劳动关系,而没有续签书面劳动合同;
三是由于双方的书面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规定,致使其成为无效合同,而双方已依此确立了劳动关系。
由此可以归纳出符合事实劳动关系须具备以下要件:
第一,劳动行为已经发生,即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第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具有从属关系,此区别于劳务关系;
第三,其合法性要件上存在一定缺陷,这也是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原因。
可以根据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程序进行认定,还原事实劳动关系,重新确定。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以后可以享受到合法的劳动关系带来的福利,享受工厂企业的待遇。因此,您对于无法拿出证据的劳动关系,要积极申请认定,维护自身利益。
总结:劳动关系就是个人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一种关系,但是有的时候并没有纸质的劳动合同书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但却是一种事实存在的。对于这类情况,事实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股东实物出资公司法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股东实物出资公司法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我们知道,股东联合出资成立公司已经成为现代公司成立的重要途径,并且股东出资方式多种多样,比如实物出资、技术出资等。因为实物出资的特殊性,使......
·317省道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317省道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道路拉近了各地的距离,增强了各地的经济交流,因此各地想要有更好的发展,修路是发展的第一步,因此开始了317省道的修建,而修建省道就会占用周边的土地就需要给予......
·离婚财产转移给她妈可以追回来吗?
离婚财产转移给她妈可以追回来吗?可以追回来;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
·证人在什么情况下会被羁押?
证人在什么情况下会被羁押?一、证人在什么情况下会被羁押?证人一般情况下不会被羁押,因为不是属于犯罪嫌疑人,不能够被采取强制性措施。犯罪嫌疑人员在以下的情况之下,有可能会被羁押:......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后果有哪些?1、对债权人本人的效力对债权人本人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
·肇事逃逸还可以开车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如果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而......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程序是怎么样的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