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关于打架可以辞退员工吗?

  关于打架可以辞退员工吗?可以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打架斗殴构成犯罪的处罚有哪些如果打架斗殴的情节轻微,没有严重后果,则使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则依据《刑法》规定,以聚众斗殴罪处罚。看情节轻重,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1、打架斗殴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案发前因为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将被害人致伤,情节明显较轻,且案发后被告人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一般应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犯罪行为所引起的附带民事赔偿,是属于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应具有惩罚性。《刑法》第36条作了明确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才能予以免予刑事处罚。刑法第37条规定:“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械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2、打架斗殴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3、打架斗殴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多次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员工之间存在打架的行为,是可以直接报警由公安机关来进行处理的,对于造成了刑事责任的可以判决处理,不构成刑事责任的,可以按照行政治安事件来拘留处罚等,具体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协商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总结:关于打架可以辞退员工吗?可以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名誉权姓名权荣誉权规定是什么?
      名誉权姓名权荣誉权规定是什么?名誉权姓名权荣誉权的区分标准是侵权利所享有的权利范围不同,名誉权可以是侮辱其肖像或声誉从而达到贬低对方形象的目的。至于姓名权,我国法律有相关规定公民享有......


·适用监视居住条件有哪些
      适用监视居住条件有哪些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分户简单吗?
      一、需要的材料更多,手续更复杂一般需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土地承包合同书,共同财产证明等等,就是所有的关系,财产都要有书面证明,还要写分户申请书,然后要村委会盖章,最后是所......


·关于企业改制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企业改制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为了激发国有企业的活力,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积极开展企业改制,帮助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改制过程中,企业会对一些职工的岗位做出调整,有的职工被迫失......


·生产、销售假药罪罚款怎么罚?
      生产、销售假药罪罚款怎么罚?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罚款怎么罚?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之后并不会责令犯罪分子支付罚款,而是需要支付罚金。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


·公务员非法集资有什么后果?
      公务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本应该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纪守法,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但总有部分公务员思想觉悟不够,违反规定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殊不知作为公务员,不仅要接受刑法的处罚,还要......


关于打架可以辞退员工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