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疫情期间不得辞退员工吗?

  疫情期间不得辞退员工吗?疫情期间是否可以辞退就需要看实际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司对劳动关系的解除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公司在疫情期间将您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也需要看公司最终的解除理由以及相关的事实依据是什么。如果说公司没有证据证明你存在严重的违反纪律,或者存在可以单方面解除的情况,比如说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之后仍然不胜任工作或者裁员等情形,那么公司很可能就涉及违法解除,公司就需要支付您违法解除赔偿金,根据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作为赔偿。如果公司到时候不支付的话,那么你是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赔偿的。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综合上面所说的,疫情期间不得辞退员工劳动法都是有规定,但如果辞退员工的原因用人单位不存在有违法的情形,那么这种行为可以被认可,因此,辞退员工不管是否在疫情期间,只要有合法的情形才能算是合理的处理方式,从而也不会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总结:疫情期间不得辞退员工吗?疫情期间是否可以辞退就需要看实际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司对劳动关系的解除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公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在生活中每个人都会参加很多需要喝酒的场合,而在喝酒之后很多人
      在生活中每个人都会参加很多需要喝酒的场合,而在喝酒之后很多人都会开车,在酒后开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如果是在醉酒的状态下开车极可能会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给自己和受害者带来巨大的身体......


·丈夫吸毒妻子起诉离婚有什么流程?
      吸毒是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巨大,如果丈夫吸毒妻子肯定是要离婚的,如果丈夫不愿意离婚,就可以采用起诉离婚的方式离婚。一般情况下,该离婚方式会经过的诉讼程序有:当事人提起诉讼申请、由立......


·债权债务转移问题是我们生活中很常见的一类问题。债权债务转移需
      债权债务转移问题是我们生活中很常见的一类问题。债权债务转移需要签订债权债务转移确认函,从而确认借款事项,债权转移事项和还款事项等等。那么债权债务转移确认函该怎么写呢?我们将为您介绍此......


·简答地说
      简答地说,工伤赔偿的条件其实比较容易满足,可以理解凡事为了工作或者说是为了更好的工作,亦或是为了完成工作,所发生的任何事故,都在工伤赔偿范围内。当然,两者之间的关系必须是用工关系,......


·疫情期间企业未经批准就复工有哪些后果
      要承担法律责任,会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


·农民社会抚养费是多少?
      近年来,二胎政策逐渐放开,对于农民社会抚养费的问题也逐渐明朗开来。农民社会抚养费是指什么呢?我们都知道社会抚养费是指在二胎政策开放前由于违反法律法规生育子女被征收的费用,当然很多人......


疫情期间不得辞退员工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