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与通讯相联系的公共安全其破坏的对象是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即广播电台、电视、电报、电话或其他通讯设备如广播电台发射和接收电波的机器设备、电话交换设备、通讯线路、收发电报的设备、电视收发设备等这些设备必须是正在使用中,并且是直接用于广播、电视、电信的设备。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的行为分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和已经造成严重后果两种情况根据本法的规定,过失行为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负刑事责任因此,本条第2款规定的过失犯前款罪仅指过失犯前款罪中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也就是说,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如果仅有过失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后果不严重的,则不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这也是本罪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的根本原因因此,有无后果,后果是否严重,是衡量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共电信设施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标志。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从事广播、电视通讯业务的人员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的行为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后果如果行为人对其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既非出于故意,也不存在过失,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综合上面所说的,认定犯罪就要看构成的要件是否齐全,过失损坏广播电视的设施这种行为就要看造成的后果是怎么样的,只要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而且行为还是过失一般是不会按刑事的条款来进行处罚,所以,不同的情形所处罚的结果就会不一样。
  
  
  
总结: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与通讯相联系的公共安全其破坏的对象是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即广播电台、电视、电报、电话或其他通讯设备如广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有多久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有多久一、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有多久1、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行使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中有关于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但都是一些基本原则性的规定。虽然法律规定两岁以下孩子通常由母亲抚养,但是男方就没有抚养了吗?下面将对孩子抚养权归谁,两岁以......


·临时工劳动合同期限是多长时间
      临时工劳动合同期限最多是6个月。《劳动合同法》规定,临时性岗位以时间为节点,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工作岗位;辅助性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岗位则是因员工脱......


·劳务合同到期后自动顺延合法吗?
      劳务合同到期后自动顺延合法吗?劳务合同到期后自动顺延的做法是不合法的。“自动顺延”条款使得劳动合同的期限排除在劳动合同三种法定类型之外。根据劳动合同法定的原则,“约定顺延”的条款并......


·资产拍卖有限公司的拍卖流程是怎样的
      资产拍卖有限公司的拍卖流程是怎样的?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公司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按照投资产拥有资产的方式来划分是较为常见的划分方式,此时可以划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若......


·诉讼期间法人变更有什么影响
      诉讼期间法人变更有什么影响一、诉讼期间法人变更有什么影响?一般没什么影响的,承担责任的是公司,具体来说就是公司资产赔偿,只有在公司恶意转移财产或注销的时候,才会追究股东的责任。公......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