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私自录音能否作为证据,如何录音作为证据有效?

私自录音能否作为证据,如何录音作为证据有效?在一些影视剧里,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为了证明罪犯有罪,对方都会拿出录音来证明罪犯的罪名。但是事实上,所有的录音都能够成为证据,被法律所承认吗?或者换一种说法,私自录音能否作为证据?可能这是大多数人都很想要清楚的一个问题,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答,希望有所帮助。一、私自录音能否作为证据一切能反映案件事实的合法的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但是,这些材料的证明力需要通过法庭确认。对于私自偷拍偷录行为是否合法,最高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复》认为:“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确定,“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因此,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与其谈话内容,该录音证据的合法性予以确认。当然,在取得录音证据的同时,尽可能有其它证据相佐证,以充实其证明力。二、如何录音作为证据才有效录音、摄像等能作为诉讼证据,但仍有一些限制。1、录音、摄像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 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2、录音、摄像等不得侵犯他人隐私《若干规定》第68条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范围,限于“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前者包括以拘禁、胁迫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取得的证据,后者包括一切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由于婚姻案件所具有的特殊性,对这样的获取证据的方式就不能以非法证据对待,只要不是以拘禁、胁迫等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取得的证据或者违反程序法、实体法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就应当认定该证据具有证据能力。3、录音、摄像等证据尽量不要单独使用录音、摄像等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只有在有其他证据以佐证而补强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案件的定案证据。我国民诉法和司法解释都有规定,如民诉法第6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辩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而《若干规定》第69条则进一步明确规定,“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由此可知,录音能否成为证据,在于其是否合法。很显然,私自录音一般是不能够作为证据的,但是如果有证据能够加以证明,也许法院会判处有效,因此,具体的内容您最好咨询相关法律人员,这样得到的信息会更加准确一些。同时,您有疑难问题,也可以咨询我们所在的网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车祸责任划分与赔偿比例是如何规定?
      车祸责任划分与赔偿比例是如何规定?随着私家车逐渐走入千家万户,道路压力越来越大。还有一些人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事故不仅带......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诉讼地?
      因交通事故而产生纠纷的,此时诉讼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方法。但当事人在提起诉讼之前,要知道交通事故诉讼地具体是哪个,也就是说交通事故诉讼应该由哪......


·员工拒绝加班就扣工资吗?
      原则上,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需要经过员工的同意。但有些单位却明令要求说,只要员工拒绝加班的话,就会扣其工资,导致一些员工不得不加班。那从......


·在我国有很多行业由于其涉及领域的特殊性
      在我国有很多行业由于其涉及领域的特殊性,是职业病的高发行业。针对这样的行业,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不能采取隐瞒和欺骗的手段,而应该如实告......


·一、离婚诉讼多久才能立案?
      一、离婚诉讼多久才能立案?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起诉离婚立案后,会在立案五天内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被告收到起诉书后在十五天内答辩,......


·离婚后子女有继承权吗?
      离婚后子女有继承权吗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


·全省交通罚没款是什么?
      全省交通罚没款是什么?交通罚没款,主要是对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和事实进行的处罚款,没收款,也可以是行政性处罚、收费的款项,通常我们习惯性的叫罚......


·江西未婚先孕社会抚养费缴纳多少
      江西未婚先孕社会抚养费缴纳多少具体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


·合同到期辞退有补偿吗?
      相较于旧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更为具体,“合同到期辞退有补偿吗”这一问题有了新的答案,那么关于补偿的具体操作该如何......


·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一、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建立了合同关系。一般而言,合同成立要件有三:1、当事人意思表示......


·倒签提单是什么?
      倒签提单是什么意思?在国际货运中,大部分都是通过信用证来结算货款的。信用证付款有个缺陷,就是到期日比较短,如果承运人在信用证到期前未能发出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