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强制执行公证是什么意思

强制执行公证是什么意思一、强制执行公证是什么意思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简称“强制执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无疑义的追偿贷款、物品的文书(如还款、还物协议、借款合同、民间抚养、赡养协议等)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一种特殊公证活动。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经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中所规定的偿还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原公证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不经诉讼,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强制执行公证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应向当事人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协议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向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须由债权文书签署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1)法人申请提交法人主体资格证明: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由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件;
  (2)公民个人申请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出具的申办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文件;
  3、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及相关的债务证明;
  4、若为债权文书提供了担保的,担保方应按照上述1、2两项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有关担保的文件,及担保标的物的权属证明(指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时,该债权文书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债权文书的标的为给付一定数量的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
  2、债券文书的内容明确、真实、合法,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所规定的债务人应履行的义务无疑异;
  3、债权文书中的偿付义务由债务人单方承担,无对等给付的情形存在;
  4、债权文书中,债务人有明确的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愿意依法接受强制执行的意思表示。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且实践中经常出现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现象,适用强制执行公证制定很有必要。若需要法律帮助,我们建议登录平台找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母亲哺乳期遗弃小孩的行为
      我们经常说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无私是伟大的,但是这个世界上仍然有很多狠心的父母将自己的孩子遗弃,这种遗弃行为很有可能会构成遗弃罪。母亲遗弃孩子本......


·如何填写村级债权债务清查表?
      如何填写村级债权债务清查表?一、如何填写村级债权债务清查表?1、“序号”栏:对应每项业务,有多少笔债权填多少笔。2、“类别”栏:依据表1《村......


·犯了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怎么判刑?
      犯了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怎么判刑?一、犯了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怎么判刑?犯了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判刑,是根据《......


·公司法解释三注册资本有哪些
      公司法解释三注册资本有哪些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从字面上来理解就是指一个公司需要运营经营的所需资金,换句话话来说公司的诸多股东愿意或者能以多少财......


·2023年领养孩子要什么条件
      领养孩子要什么条件养父母与养子女间要有合法的收养关系。该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


·法律援助不要钱吗,怎么申请?
      法律援助不要钱吗,怎么申请?目前我国的矛盾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很多种,但是最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应当属诉讼了,我们知道通常情况下通过诉讼解决的是需要......


·净身出户的离婚财产协议有效吗?
      净身出户的离婚财产协议有效吗?净身出户是指离婚时,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但这种行为,在中国的《婚姻法》里没有依据。在这个问题上,法律是存在争议......


·中国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条例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中国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条例有哪些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下面和我们一起......


·单位行贿的具体行为有哪些
      单位是生活中常见的犯罪主体之一,单位也会通过各种行为向他人行贿,那单位行贿的具体行为有哪些?单位可以向他人行贿,单位也会接收到他人的行贿,那向......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流程是怎样的?1、出险报案。(1)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2)同时速向保险公司报案(48小时内)。2、损失确认。(1)向保......


·监视居住被退侦了会被羁押吗
      监视居住被退侦了会被羁押吗不会,监视居住本身就是一种强制措施,只要你不违反监视居住期间的规定,一般不会变更强制措施对你进行羁押。但如果监视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