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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高温费几个月诉讼时效?

对于在夏季高温天气达到一定温度的户外劳动者,以及室内温度无法降到规定标准的室内劳动者,国家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必须给予高温补贴,但在具体实际中,有些用工单位对国家法令置若罔闻,或者拖延、或者少发、或者以降温药品和物资替代,对于这些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法进行维权,那么,按规定高温费几个月诉讼时效呢?
  
  按照现有的相关规定,高温费纳入工资总额,属于工资收入的一部分,因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高温费问题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关于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劳动仲裁申请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劳动纠纷诉讼时效
  
  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又有普通时效和特殊时效之分,普通时效为两年。特殊时效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情形的,诉讼时效为1年。因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期限为4年。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以下为详细解释,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参考民事诉讼时效内容: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
  
  综上所述,关于高温费几个月诉讼时效的问题,首先要区分仲裁或起诉两种形式,劳动纠纷大多是先通过仲裁,之后仍有异议的再提起诉讼;由于高温费属于工资收入,因此在劳动关系终止前,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若劳动关系终止,仲裁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在一般情况下也以一年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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