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跟腱断裂工伤鉴定几级伤残?

公司的员工如果在工作的时候因为公司工作时受伤,经过判定则称为工伤;公司将对于工伤的员工承担一定的责任,进行赔偿。那么赔偿的金额数目将由员工经过鉴定后受伤等级程度决定,举个例子,跟腱断裂工伤鉴定几级伤残呢?一、什么是跟腱断裂?跟腱是人体最粗大最强壮的肌腱。跟腱长约15cm,由小腿三头肌(比目鱼肌、腓肠肌内、外头)的肌腱融合形成。在此过程中,跟腱的腱纤维有90°的扭转。跟腱的主要功能是屈小腿和跖屈踝关节,是小腿肌肉力量传导至足部的最主要的解剖结构。人能够直立、站稳,能跑、能跳,靠的都是它。如果单侧跟腱断裂,就会出现跛行,如果双侧跟腱均断裂,则不能行走。我国古代刑罚中的“挑断脚筋”就是指切断囚犯的双侧跟腱,使其失去行走功能。二、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2006年,国家发布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06 ),这是新的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10级。工伤偿付标准不变,评残的条文数,则由过去的470条增加到572条,工伤职工致残等级鉴定有了新依据。另外根据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及护理依赖4个方面,将工伤、职业病致残等级分解为5个门类,划分为10个等级共572个条目,条目增加了102条。使眼科、胸、腹外科等有了对号入座的评残条文;同一残情伤残级别也进行了调整,如剖腹探查、脏器修补等。其中,符合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下刊登的即是一至十级伤残标准的具体规定。三、跟腱断裂工伤鉴定几级伤残?1、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分级。2、跟腱断裂的话一般是可以评上十级的,对于伤残鉴定是需要看恢复之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上文便是我们对于您跟腱断裂工伤鉴定几级伤残的解释。总结起来便是,如果该伤是因为公司工作的原因而造成的,称为工伤,然后应当先去医院做个鉴定,拿出证明和相关资料,跟腱断裂工伤鉴定一般情况下是鉴定为十级伤残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怎么分辨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
      实践中,同是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男女,有些会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然而有的却只能按照同居关系来处理。这就让很多人不能理解了......


·征地补偿包括什么项目?
      征地补偿包括什么项目?看完了上文的内容之后,您应该知道征地补偿包括什么项目了吧。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需要双方签订书面的征地补偿协议,其中就......


·关于公司债券容易发行么?
      关于公司债券容易发行么?公司债券,这个是公司根据法定的程序依法向市场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也是一个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将债券发行到市场上给人们......


·工伤赔偿标准死亡
      工伤赔偿标准死亡2019年1月21日,国家统计局官网公布《2018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根据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


·隐名股东认缴出资的时间是否有限制
      隐名股东认缴出资的时间是否有限制?隐名股东认缴出资的时间是没有限制的,隐名股东和公司协商确定出资时间即可。关于认缴出资的详细内容是:1、允许自......


·建筑工程发包单位的发包条件是什么?
      建筑工程发包单位的发包条件是什么您都知道,建筑工程的项目是比较大的,所以建筑单位就会把不同的项目交给不同的承包人去做,这样可以有效的提高效......


·关于网贷利滚利是欺诈吗?
      网贷的发展是因为互联网的发展带动起来的,那么关于网贷利滚利是欺诈吗?网贷利滚利不是诈骗。网络贷款人们都是为了赚钱的,所以肯定也会和银行一样规......


·民事诉讼时效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的民事诉讼时效都是两年之内,因为个人的原因而耽误的法院将视为当事人自动放弃请求,并且以后也不会再接收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是关于诉讼时效的......


·股东股利和股本关系是什么?
      股东股利和股本关系是什么?一、股东股利和股本关系是什么1、股东权益和股本之间的关系就是股本属于股东权益的一部分。2、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又......


·醉驾能否判免于刑事处罚
      醉驾能否判免于刑事处罚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抗诉申请书如何书写?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抗诉申请书如何书写?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追究被告人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