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买房中,有商品房、安置房、回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以及城

在买房中,有商品房、安置房、回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以及城中村安置房。这些房型不同,所享有的政策与法律也不同。在买房子的时候很多人因为贪婪便宜,没有仔细看合同,造成了后患无穷,赔了钱又买了不好的房子。那么很多人会问:城中村安置房能买吗?下面由我们为您解答城中村安置房能买吗?这一个问题。
  一、什么是安置房?
  城中村改造是城市建设规划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城中村改造房是用于安置村民(居民)的住宅建设,所用土地一般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楼盘开发成本,销售价格较低。城中村的土地,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生产、生活使用外,有一部分被进行房地产开发,开发出的房屋可进入市场销售。 城中村改造的房屋在交纳土地出让金,具备合法手续能够上市的情况下,与普通的商品房是没有实质区别的。任何性质的房屋要上市销售都必须五证齐全,城中村也不例外,如要上市对外销售,必须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证不全将无法办理网签备案和房产证,您的合法权益也将很难得到保障,承担的风险较大,建议您谨慎购买。1、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2、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二、安置房和城中村改造房性质区别
  1、城中村改造房是用于安置村民(居民)的住宅建设,所用土地一般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楼盘开发成本,销售价格较低。城中村的土地,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生产、生活使用外,有一部分被进行房地产开发,开发出的房屋可进入市场销售。2、城中村改造的房屋在交纳土地出让金,具备合法手续能够上市的情况下,与普通的商品房是没有实质区别的。但是目前市场上开发的城中村项目大多数都手续不全,因此对于购房者来说需要慎重考虑。3、城中村改建房和拆迁安置房不一样,手续合法的城中村改造房和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可以公开对外销售,但拆迁安置房的购买对象是有限制的。正在建设的拆迁安置房只能由特定的拆迁安置人来购买,房产证的发放,开发商做不了主,因而,口头承诺无法相信。4、拆迁安置房需具备三个条件:符合设计规范;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的证照应齐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综上所述,相信通过上面的介绍,您也对城中村安置房能买吗?这一问题有所了解。城中村安置房是可以买的,但是需要谨慎小心。并不是每一套城中村安置房都能买,要看清楚合同的明细,了解相关对城中村安置房的政策。购买城中村安置房的风险极其大,如果做好了所有钱都化为泡沫的准备,可以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房产税这一税收政策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有制定,只不过是随着近几年
      房产税这一税收政策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有制定,只不过是随着近几年来房地产市场的热度,国家为了宏观调控相关的税收政策因此增加了房产税。各省市的房产......


·关于饮酒驾驶怎么处理?
      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存在区别,两个行为的程度是不同的,刑法中关于饮酒的规定是行为人喝酒,血液中酒精的含量达到20mg以上但是没有达到80mg的情形,属......


·被他人文字性骚扰可以起诉吗
      被他人文字性骚扰可以起诉吗?被他人文字性骚扰可以起诉,性骚扰原则上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 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


·淮安农村拆迁补偿款的规定?
      淮安农村拆迁补偿款的规定?淮安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


·民营企业融资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民营企业融资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经常面临资金短缺的情况,这时就需要对外融资。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融资的手段......


·一、盗窃不构成犯罪拘留多久偷窃公私财物没有达到盗窃罪立案标准
      一、盗窃不构成犯罪拘留多久偷窃公私财物没有达到盗窃罪立案标准的,自然不会给予刑事处罚,但这毕竟也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因此往往会给予......


·关于公司离职有违约金吗
      关于公司离职有违约金吗关于公司离职没有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


·刑事诉讼二审审判流程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二审审判流程是怎样的?刑事诉讼二审审判需要遵守提起诉讼→侦查→审查→审判的流程,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


·分公司注销后,原负责人能解除限高令吗?
      被执行分公司已经被批准注销,注销后该公司已不存在,且该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该分公司注销后相关权利、义务归于总公司,现分公司已不存在,应......


·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1、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定义?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出租人要出售房屋的,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承租人在收到出租人通知后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