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ktv高空坠物安全责任书的格式是什么

ktv高空坠物安全责任书的格式是什么
  
  现在KTV作为您消费娱乐的一个场所,往来于KTV的各色人等是非常多的,所以KTV一旦发生了高空坠物,很容易导致有过往的行人受伤。而且KTV在施工的过程当中很多容易引发高空坠物的安全隐患,最好是在签订的协议书当中,一开始就要约定清楚,才能够避免相关的法律风险。那么,ktv高空坠物安全责任书的格式是什么?
  
  ktv高空坠物安全责任书的格式是什么?
  
  甲方:某某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乙方为保证文明施工,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及高空作业安全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安全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 甲方责任:
  
  1、根据消防治安安全管理规定及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要求乙方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若乙方未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或违反相关安全规定、违章施工,有权停止乙方施工。
  
  2、不承担施工中的任何费用和一切相关责任。
  
  二、乙方责任
  
  1、应将施工方案叫甲方备案,并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各相关工种的从业资格证件等。
  
  2、应明确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一名,负责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及施工培训,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做好文明施工、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及高空作业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3、确保所有材料均符合国家相关检测标准。
  
  4、不得雇佣精神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劳改、劳教、少管人员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刑事拘留等人员进行施工。
  
  5、确保在施工中杜绝赤膊光脚等不文明现象,施工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
  
  6、施工过程中的施工人员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7、在施工范围内如对第三方(人、物)造成伤害,其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对甲方原有设备及成品等物品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对损毁物品进行赔偿。
  
  8、乙方在施工时不得随意动用明火作业或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因施工需要,需动用明火作业,乙方应事先挣得甲方同意,并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并由乙方派专人负责现场施工安全,保证安全无事故。如乙方私用明火、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9、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占地面积,严禁堵塞交通及楼宇安全疏散通道,各种施工材料,设备不得乱堆乱发。对施工中遗留的各种废料及物品,应做到当天施工当天清理,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
  
  10、乙方在施工中要确保用电安全,严防发生触电事故,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定期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不得随意拉、接临时电源线、裸线或直接插在电源插座上,如因乙方用电不慎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拆改移动消防专用设施设备。
  
  12、乙方如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施工现场混乱、发生事故等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事情严重的,甲方和乙方有权令其停工整顿,并协助司法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13、乙方在施工中人员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4、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
  
  15、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1)闪电、打雷、暴雨
  
  (2)六级以上大风
  
  (3)钢管上雨水未干
  
  (4)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安全员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施工。
  
  16、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17、凡经常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乱放工具。
  
  18、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停止登高作业。
  
  19、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挂钩挂在高处,施工人员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20、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21、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转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至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22、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后一同带下。
  
  23、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24、高空作业所用小型设备(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铁丝捆绑牢。
  
  25、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两人。
  
  26、应尽量避免上、下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施工。
  
  27、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止失足踏空。
  
  28、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29、高空进行清洗工作时,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工具、器具跌落,确保清洗液和污物不对下面建筑物、道路造成污染或损坏。
  
  30、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时自行终止。
  
  甲方:北京蓟门知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签字: 日期:
  
  乙方:北京恒大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其实,ktv高空坠物安全责任书的格式是非常简单的,和一般的安全责任书的格式都一样,开头,中间的内容,最后结尾,只不过中间的内容是需要双方重点关注的。比如为了有效的避免出现高空坠物的这种情况,双方应该约定清楚,在施工和营业期间各自承担的责任义务,定期的进行检查,尽量的将高空坠物的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出租人和转租人合同解除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出租人和转租人合同解除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正常情况需要赔偿,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7条规......


·犯罪未遂中止之间有什么区别
      犯罪未遂中止之间有什么区别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


·遗产超过20年怎么办理
      遗产超过20年怎么办理我国《继承法》第8条规定:“自继承开始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民法通则》第137条也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


·民法典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当中存在一些法律系统上方面的欠缺虽然有很多不便,比如物权,婚姻家庭中的身份中有不便,但是也都在积极改进和完......


·技术保密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技术保密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双方当事人对某个信息约定好不能向第三方透露的协议。如果当事人违反了保密协议的规定,将该信息告......


·宣城刑事辩护律师的权力是什么
      宣城刑事辩护律师的权力是什么1、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辩护人根据自己对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其他任何机关,......


·安排在周末加班怎么算调休
      周末加班怎么算调休1、周末加班调休是一天调一天的,按规定也是可以优先调休的,如果不能调休要支付二倍工资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


·父母可以跟子女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吗?
      遗赠扶养协议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签订吗不可以。遗赠扶养协议可分为以下两类:一类是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


·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是否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是否承担责任?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是否承担责任不能预见是指当事人对某一事件是否会发生是不可能预见到的。不能避免是指当事人......


·哺乳期可否顺延劳动合同
      哺乳期可否顺延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顺延是指劳动合同到期后,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时,一些特定的情形必须顺延劳动合同,像合同到期医疗期未满的......


·一、交通事故导致的误工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导致的误工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