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口头证据规则是什么意思

口头证据规则是什么意思
  
  “口头证据规则”看似与“口头证据”相似,但是二者的含义是截然不同的,口头证据规则比口头证据的要求,即前提条件,要更加复杂苛刻,产生原因和适用范围、作用也不相同,接下来由的我们来为您介绍有关于口头证据规则的相关内容。
  
  一、口头证据规则是什么意思
  
  所谓的“口头证据规则”就是指:“如果合同主体同意书面文件是他们之间协议条款的最终和完整的表达,那么协议前或同时的证据就不能被采纳用以否定或改变书面文件或给书面文件增加新的条款。” 换言之,“口头证据规则”就是指合同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目的是以书面方式体现这是他们之间就某项交易的最终和完整的意思表示。而“口头证据规则”所关注的核心问题是:是否允许当事人出示合同签订前或合同签订同时的口头或书面证据,以解释、补充、甚至否定系争书面合同的条款。
  
  二、口头证据规则的条件
  
  决定是否适用“口头证据规则”的前提条件是:
  
  1)须有书面合同存在;
  
  2)书面合同已经生效或具有法律拘束力;
  
  3)书面合同是当事人就交易事项所做的最终和全部的意思表示。由上可以看出,确定一个案件中“口头证据规则”是否适用就会对案件的判定结果产生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对它的研究是必不可少的。
  
  三、口头证据规则的产生原因
  
  这也就是这一规则的法理基础,即:
  
  第一,书面证据要比人类的记忆更加准确。实践中签订合同经常要经历繁复的过程,如果日后当事人就合同发生争议,法庭允许或采纳合同签订前或订立合同时的当事人之间的口头或书面证据解释合同条款,就可能由于时过境迁,当事人的记忆不准确,导致对系争合同的解释不准确、甚至导致否定合同条款的结果,这时提供相应的“口头证据”来作参考就会有非常大的帮助;
  
  第二,防止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生做伪证的情况,如果案件审理过程中又人恶意的说假话,就可以通过之前的一些口头或书面文件等来辩驳,维护己方的利益;
  
  第三,适用“口头证据规则”可鼓励进行交易的人将他们的协议集中在一个书面文件中,以便减少双方的成本和争议解决的不确定性。
  
  其中,确定系争合同是否构成“当事人最终和全部的意思表示”是适用“口头证据规则”最重要的前提条件,这决定着最终结果是否公平、公正。但同时这也是它的困难所在,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确定“当事人是否意图使他们之间的书面文件作为他们协议的排他性体现”。“如果当事人无意使书面文件体现他们的最终意图,那么存在书面文件的事实并不导致适用这一规则。当当事人意图使书面文件仅包括他们的协议的一部分时,该规则也不适用。” 由于人的意识是无形的,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很难辨别的,所以当事人的最终真实意思表示究竟是什么是很难完全确定的,这就是难点的所在。
  
  为了解释合同条款、探究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真实意图,允许当事人采用外部证据,如交易习惯、商业惯例或履约习惯等来解释合同,这对解决这一问题起到了一定的帮助作用。
  
  由上可知,虽然仅相差“规则”两字,却比口头证据的内容复杂许多,系统地认知口头证据规则的相关内容,同口头规矩进行比较区别才能发现其本质的不同,如果您对这方面的知识仍抱有疑惑和不解,请咨询的在线律师,他们将为您慷慨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交通事故损伤参与度鉴定标准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损伤参与度鉴定标准有哪些?损伤参与度可以分为五级:①、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完全由损伤所造成,疾病未起作用,损伤与后果之间有必......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注册的公司又分为很多种,让人们很难选择,有一部分人资金不够充足或者是意志不够坚定,选择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那......


·想要凭材料怎么司法鉴定?
      出现了医疗纠纷的时候如果不能确定医疗机构的责任这个时候一般患者或者是患者家属都会要求去做司法鉴定的,但是做司法鉴定是要按照程序来进行的,如果......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证据是什么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证据是什么管辖权异议的证据主要涵盖几个方面即可。1、能证明诉讼标的的发生地点的证据;2、证明受理法院无权管辖此诉讼标的的法律规定......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费用该由谁出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费用该由谁出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


·法庭上不认罪会怎样,会怎么判?
      并不是每一个被告人对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都会进行认罪的,甚至有的被告人在法庭上仍然坚持称自己无罪,在这种情况之下法官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作出......


·怎么鉴定立遗嘱人有无行为能力
      怎么鉴定立遗嘱人有无行为能力做民事行为能力鉴定,我国《继承法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订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


·商品产品质量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应该如何确定?
      商品产品质量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应该如何确定?商品产品质量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是侵权行为地或者是被告人所在的人民法院。由于产品质量属于特殊侵权责任......


·北京自住商品房如何申请
      北京自住商品房如何申请北京市住建委2013年10月22日发布,2013年北京将推出2万套自住型商品房,2014年计划推出5万套左右。此类住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


·青岛离婚房屋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只要是夫妻双方离婚,那么必然会涉及到房产分割的问题。关于房产最后的归属权,可能是夫妻双方协商的结果,也可能是法院判决的结果。双方当事人都会根......


·商标权无效宣告的五年限制有例外吗?
      商标权无效宣告的五年限制有例外吗?商标权无效宣告的五年限制是有例外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