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60岁后工伤鉴定怎么申请呢?

工伤鉴定标准是根据劳动法来作出的,但是劳动法只保护劳动者,不包括退休职工,所以说,
  只要用人单位职工退休之后就不再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了,60岁后工伤鉴定要根据什么来做呢,很多人是根本不知道的,但是这些又涉及到个人利益问题,所以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60岁工伤,如果是农民工的话,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伤残鉴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的,已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在司法实践中,超出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双方只能劳务关系,由于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和保护,也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受害人可以通过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用人单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两者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形成了雇佣关系,所以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奚晓明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的理解与适用》第97页对已达退休年龄但未依法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人员,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应如何认定做了详尽分析,作出结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为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
  既然不以“超过退休年龄”来划分,那么根据“退休年龄”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之间的关系,可以进行如下分类:
  第一种是超过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第二种是超过退休年龄,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所以,对于超过退休年龄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为劳务关系;对于超过退休年龄的,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为劳动关系。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认定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认定工伤。第三、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综上所述,以上就是60岁后工伤鉴定的相关标准,职工在满了60岁之后,严格来说已经达到了劳动法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是也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只是说申请认定只能根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来申请而不能根据劳动法来确定,因为退休之后就不在劳动法所指的劳动者的范围内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意见是什么意思?
      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意见是什么意思?工伤申认定用人单位意见就是对员工发生工伤的时间、地点以及是如何受的工伤等发表自己的一些看法。1、一般在员工......


·一般工伤
      一般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


·著作权保护期限起止时间怎么算
      著作权保护期限起止时间怎么算(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


·一方在离婚时失去了抚养权怎么办
      失去了抚养权意味着日后的日子里面,就不能由自己亲自抚养子女长大了,没有伴随子女成长对于有些人来讲可能会感到遗憾。那实践中要是一方在离婚的时候......


·如何收集故意杀人罪证据
      如何收集故意杀人罪证据(1)注意收集杀人现场的物证。有些故意杀人案件,不仅有第一现场,而且还有第二现场,第一现场往往是作案现场,而第二现场往......


·在我国房子办他项权证是什么意思?
      买房子的这种事情业主自己心目当中一定要有主心骨,对开发商或者是银行机构告诉的一些事情也得事先的了解一下,就比如我们相信肯定有很多人都是第一次......


·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补办吗
      夫妻协议离婚的时候,需要在离婚登记时提交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表明夫妻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作出了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有些夫妻......


·一、结婚后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后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双......


·关于女人出轨怎么处罚?
      关于女人出轨怎么处罚?1、婚内出轨的,属于违反《民法典》的行为,没有行政处罚规定。2、婚姻出轨的,属于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


·名誉权侵权的损失计算怎么进行赔偿?
      名誉权侵权的损失计算怎么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依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孙子代位继承份额到相关规定是什么
      孙子代位继承份额到相关规定是什么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