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海商法海事诉讼管辖权归谁?

海商法海事诉讼管辖权归谁?像铁矿石、煤炭等大宗货物,一般是走海运,这样成本是最低的。运输公司和贸易公司针对海事运输合同发生纠纷的,经过仲裁无效的话就得走司法程序了,当事人要提请诉讼。目前,有专门的法院负责受理海事纠纷案件。那么,海商法海事诉讼管辖权归谁?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做个大致了解。
  一、海商法海事诉讼管辖权归谁?
  1、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2、因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由转运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3、因海船租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交船港、还船港、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4、因海上保赔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保赔标的物所在地、事故发生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5、因海船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船员登船港或者离船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6、因海事担保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担保物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因船舶抵押纠纷提起的诉讼,还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7、因海船的船舶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优先权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所在地、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二、海事诉讼受理范围是什么?
  为了更好地行使我国的海事司法管辖权,充分发挥海事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1989年5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海事法院收案范围的决定》,规定我国海事法院受理我国法人、公民之间,我国法人、公民同外国或其他地区法人、公民之间,外国或者地区法人、公民之间的下列案件:1、海事侵权纠纷案件2、海商合同纠纷案件3、海事执行案件4、海事请求保全案件5、其他海事海商案件综上所述,海事诉讼执行地域管辖,海商法海事诉讼管辖权归谁,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想运输合同纠纷,可以由被告所在地的海事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转运港口所在地法院处理。而海事侵权纠纷,则应当由船公司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和其它民事诉讼一样,海事诉讼的时效也是两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满六个月不满一年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满六个月不满一年辞退员工怎么赔偿?一、满六个月不满一年辞退员工怎么赔偿?满六个月而不满一年辞退员工的话,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一个月的工......


·休病假一个月工资该怎么样发
      当今社会环境污染严重人们生活作息不规律难免生病,再加上各种意外频发交通意外、拥挤踩踏等一些非自然人为因素给您带去的伤害,让我们在繁忙的工作之......


·一、学生负伤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学生负伤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学生在交通事故中负伤而得到的赔偿标准主要就是各种人身伤害所对应的治疗相关费用等,比如医疗费、交通费、住......


·合同上交到公司法律部门如何做好审核?
      合同上交到公司法律部门如何做好审核?公司法务部门承担着为该公司防范风险的重大责任,不管是合同的拟定,公司制度的修订,亦或者是关于法律方面的......


·一、劳动合同第四十五的内容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第四十五的内容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


·应该如何向法院起诉追讨欠债
      应该如何向法院起诉追讨欠债起诉追债也就是通过起诉债务人即与债务人打官司的方式来追债。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追债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并注意某些关键的事......


·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二千元是否合法?
      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二千元是否合法?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二千元是合法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国家赔偿法的效力范围是怎样的
      《国家赔偿法》顾名思义也就是关于赔偿方面的一部法律,近年来我们发现对于一些冤假错案当中的当事人而言,一般最后被改判无罪之后,往往都会按照规定......


·工伤职工留薪期工资待遇怎么规定的
      工伤职工留薪期工资待遇怎么规定的职工在工伤期间,工资由原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按受伤前工资标准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被当场查到醉驾会扣人吗?
      被当场查到醉驾会扣人吗在身体条件不存在问题的条件下是肯定会被扣下的,醉驾是有可能判处刑罚的。当人们一旦发生醉驾的时候,警察是否当场采取强制措......


·不安抗辩权五种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五种的成立条件是什么我们作为国家的主人,国家的法律是会保障我们的权利的,这些年合同中的权利被更多人所认识,抗辩权运用到了很多的地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