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股权转让怎样规定?
在现代社会的公司中,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类型中的一种,一般来说,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按比例持股,拥有股权,当股东想将手里的股权转让时,可以把自己的股份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因而使其他人获得股权,那么公司法股权转让具体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股权转让的概念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司法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的规定,股权转让分两种情况,一是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只是影响公司内部股东持股,并不影响公司股东之间信任关系的变化,即不会损害公司人合性的特征,所以本条没有对此加以限制;二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由于新股东的加入会影响到原股东之间的信任和协作关系,所以公司法给予一定的限制。具体涉及如下方面:
1、其他股东的同意权。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修改后的公司法将原公司法的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改为“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欲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当在表决中回避;
(2)表决采取的是人头主义,即股东人数多数决,要求股东人数过半数同意,而不是所代表的股份过半数。股东同意权的行使程序:首先,股东就其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其次,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最后,反对股东的购买义务。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必须表明自己愿意出资购买,否则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必须在“同意转让”和“购买”之间作出选择;
2、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本条第三款,针对已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只有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合同才能对抗公司、其他股东和其他第三人;
3、股东会决议不再是取得股东同意的唯一方式,正如前面所讲,公司法删除了“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这一项股东会原有的职权,所以不再要求股东一定以召开股东会的形式对外转让股权作为决议,拟转让的股东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完全可以采取非会议的方式,如书面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其他股东以分别签署同意书的方式达到“过半数同意”即可。
4、公司章程的优先适用:修改后的公司法一个重要突破就是将过去许多强制性规范变成任意性规范,72条就是一个重要体现。由于有限公司股权的转让主要涉及股东之间的利益,股权转让不再是强制性规范,所以法律允许公司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对于股权转让如何加以限制,允许公司通过章程对于关切转让作出不同于公司法的规定,并给予章程优先于法律规定的效力,只有当章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才适用本条前三款的规定。
公司法74条直接规定了股权转让后,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而不必再由股东会表决,避免了部分股东利用2/3表决权的规定来阻挠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股东变更登记不是股权转让的必备条件。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涉及到两股东登记变更的问题,无论是股东名册变更登记还是工商变更登记,都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法定要件,只要股权转让合同系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公平自愿的原则,不违反法律禁止转让的规定,就应当自签订之日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法没有明确股权转让的效力问题,也没有规定上述程序没有被完成时的法律后果。但该问题是比较重要的问题。一般认为,股权转让须经以下程序:
1、出让人和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当事人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得到同意(包括主动同意的情况和逾期没有答复视为同意的情况),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3、告知公司并进行公司内部变更登记,主要是出资证明书的重新发放、股东名册变更以及章程的变更等;
4、工商变更登记。根据33条的规定,股东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向登记机关进行变更登记。
虽然股权转让的上述程序实践中不存在异议,但是股权何时转让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存在很大分歧。
1、在上述第一阶段,股权转让合同成立,但是未生效。依法规定,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放弃优先权行使的情况下,合同才能生效;
2、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但是需要注意这是一个合同,仅涉及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股权仍然没有转移。因为股权转让涉及到受让人和给您官司之间关系的确立,股权的享有意味着对公司负有相应的义务,必须以公司知晓为前提,不能以其他股东知晓代替公司的知晓,所以这一阶段效力未及于公司,股权不发生转让;
3、在第三阶段中,由当事人向公司通知股权转让的相关事项再由公司进行相关变更。这一阶段产生股权转让的效力。公司负有变更相关文件的义务,如果公司恶意步履行变更义务并不影响受让人享有股权;4、第四阶段的工商登记则使股权变更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公司法第74条完善了转让后的变更手续。其直接规定了股权转让后,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而不必再由股东会表决,避免了部分股东利用2/3表决权的规定来阻挠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1、明确了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如前面所讲,出资证明书是证权证书,不是权利证书,在权利发生移转以后,不是直接将出资证明书移转占有,而是要注销旧的,颁发新的;
2、明确公司义务,应相应变更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并作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拒绝履行,新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由于公司的原因没有变更,只是股东权利受到损害,股东有权要求公司给予赔偿;
3、规定“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股权转让导致的股权变动不属于股东会的职权范围,所以法律允许对章程所记载的股东事项的变更不再需要通过股东会表决。
综上所述,公司法股权转让有明确的规定,尤其是新修改的公司法中明确强调了股权转让之后,应及时修改公司股东名册,确认股权的归属,在这里,我们提醒,如果您是股权转让的受让人,一定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让自己的股权多一分保障,以免日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影响合同效力的几种情形?
影响合同效力的几种情形?一、合同无效的几种形式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
·刑事案件批捕到看守所几天起诉
一、刑事案件批捕到看守所几天起诉?案件进入批捕程序后大概需要三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起诉的,因为案件在批捕以后还有60天的侦查期限的。刑事案件一般由......
·新婚姻法19条的内容是什么
新婚姻法是在老的婚姻法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完善的,目的就是更好的服务于婚姻,更好的处理问题。新婚姻法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多,其中新婚姻法19条,不知......
·真签名伪造打印借条内容怎么办?
真签名伪造打印借条内容怎么办?签名为真借条内容为假是不能够认定借条的效力的,除非有证据证明存在借款事实。举证责任的分配,其实质便是当事人对案件......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是怎样的?对于那些生产产品的企业机构,若其生产的产品,没有质量的保障,不仅会损害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还会导致民......
·一、银行二手房抵押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一、银行二手房抵押贷款的流程是什么?⑴借款人先填写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①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
·有两个小孩离婚怎样判
如果是两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应当由母亲抚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
·公司法公司的合并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我国公司主要分为两大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还有一些合伙企业,公司集团等,那么关于这些内容都是我们公司法中规定的内容,有时候......
·合法的伤残鉴定机构有哪些?
合法的伤残鉴定机构有哪些?一、合法的伤残鉴定机构有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
·陕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一、陕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工程建设征地数、质量以施工图(含变更设计)和土地勘测定界资料为依据,建构筑物拆迁数、质量以有关各方共同确认......
·鉴定笔迹以什么为根据?
鉴定笔迹以什么为根据?鉴定笔迹要提交有效的样本为根据,笔迹样本是被鉴定人在案件发生之前,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交往中形成的笔迹材料。重点从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