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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新三板上市条件500万之外,还有什么条件?

除新三板上市条件500万之外,还有什么条件?
  
  一、除新三板上市条件500万之外还有什么条件
  
  除了要具备股份有限公司这一前提,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还要满足以下的6个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1、不受股东性质的限制。有国有股东背景的,和外资背景的,都可以申请;
  
  2、已不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非高新技术企业也可以申请;
  
  3、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必须合法、合规。国有、外资、2006年1月1日《公司法》修改前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均需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
  
  4、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5、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6、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得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1、业务明确,是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
  
  2、公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该要素组成应具有投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与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费用等相匹配;
  
  3、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1、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规定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简称“三会一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制定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并能证明有效运行,保护股东权益;
  
  2、合法合规经营,是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公司报告期内不应存在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如有,应在申请挂牌前予以归还或规范;
  
  4、公司应设有独立财务部门进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相关会计政策能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1、股权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2、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是指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依法履行必要内部决议、外部审批(如有)程序,股票转让须符合限售的规定;
  
  3、在区域股权市场及其他交易市场进行权益转让的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的发行和转让等行为应合法合规;
  
  4、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发行和转让行为需符合规定。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1、企业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2、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新三板上市的流程
  
  1、新三板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2、新三板上市申请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企业资格。
  
  3、新三板上市签订推荐挂牌协议。
  
  非上市公司申请股份在代办系统挂牌操作,须委托一家主办券商作为其推荐主办券商,向协会进行推荐。申请股份挂牌操作流程的非上市公司应与推荐主办券商签订推荐挂牌协议。
  
  4、新三板上市配合主办报价券商尽职调查。
  
  5、新三板上市操作流程,主办报价券商向协会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
  
  6、新三板上市操作流程,协会备案确认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无异议的,自受理之日起五十个工作日内向推荐主办券商出具备案确认函。
  
  7、股份集中登记。
  
  8、披露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
  
  9、挂牌交易。
  
  了解了新三板上市条件之后,公司可以通过自查找出自身不足,是否达到新三板上市条件500万的门槛,改善经营管理模式,争取早日挂牌上市。若您在具体的操作上还有疑问,请咨询本站站的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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